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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债权人可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董监高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及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购房者签订合同时已经发现房屋实际用途与广告宣传的公寓性质不符并继续签订合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开发商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处罚,购房者还能否以房屋性质与宣传不符为由要求开发商赔偿?2019年3月31日,杨某购买甲公司开发的房屋一套,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商务办公、买受人的房屋仅作商务办公使用……”等内容。甲公司在前期宣传以及广告页中均称该商品房为公寓性质,同时在宣传页底部以小字号注明:“本资料仅为要约邀请,双方买卖的权利以最终签订的《买卖合同》为准,本公司保留对广告进行修改的权利。” 2022年7月30日,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甲公司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对其罚款2万元。杨某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退还房屋差价暂定5万元、支付水费、电费、取暖费的差价损失暂定1万元。甲公司辩称,广告宣传在先,双方签订合同行为在后,甲公司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不存在违约行为,杨某对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无异议,并且签字认可,杨某对房屋的商务办公性质是明知的。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甲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方当事人因作出欺诈行为而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应当具备以下要件:第一,一方当事人对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大事实进行了隐瞒或提供了虚假情况;第二,对方当事人因欺诈方的行为陷入了错误认识,并作出了与其真实意思相悖的意思表示;第三,存在因欺诈而导致的实际损失。具体到本案,甲公司在其宣传册中将明确规划为商务办公的住房,宣传为具有居住和办公双重功能的公寓,显然属于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甲公司的该虚假宣传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当认定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该欺诈行为,可能会因触犯行政法规而被处以行政处罚,但并不意味着处以行政处罚即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处罚虚假广告的行为本身。虚假广告面对的系不特定人群,故其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能否发生误解为认定要件之一。而合同欺诈,则应以签订合同时,合同相对方是否在审慎对待合同时仍会陷入错误认识,作出不真实意思表示为要件。所谓错误认识,即内心真实意思与外在客观事实不符的认识。按杨某的主张,其错误认识即因甲公司的欺诈,使其将规划为商务办公的涉案房屋,错误的认识为公寓,购买商务办公用房的行为与其购买公寓的合同目的相偏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于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于口头遗嘱或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的存在。”此司法解释的规定,将欺诈事实的认定规定为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该标准高于一般事实的高度盖然性标准。而此处的欺诈,并非仅指单方存在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的行为,还包括因该行为导致相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系对欺诈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全要件的举证责任规定。甲公司在宣传中对涉案房屋非规划为公寓的事实进行了隐瞒,但同时也对涉案房屋的办公功能进行了宣传。从杨某对涉案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看,也存在购买该项目房屋后实际即用于办公使用的情况。杨某自认签订合同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涉案房屋仅能用作商务办公使用的合同条款提出了异议。此表明,其已经注意到了作为双方最终权利义务约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房屋性质为商务办公,且知晓商务办公与公寓的区别。相对于广告宣传中的要约邀请,正式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显然更强,杨某负有审慎签订合同的义务。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发现合同约定的房屋性质并提出了异议后,并未终止合同的签订,而是选择继续签约。因此,杨某提交的证据达不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不足以证明其与甲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基于甲公司的欺诈行为作出的错误意识表示。杨某要求甲公司承担房屋差价损失及水电费损失等缔约过失责任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另需说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本案仅处理双方因房屋性质产生争议所引发的纠纷。甲公司已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装饰装修配置向杨某交付了涉案房屋。杨某在本案中并未以房屋装饰装修配置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主张权利。杨某称涉案房屋电容量不足,但按照《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的规范标准,公寓房屋单位面积的用电指标低于办公建筑的该指标要求。如甲公司提供的办公建筑单位用电标准低于上述标准,以及该房屋还存在其他质量问题,应由双方另行解决。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杨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房地产对我国经济的繁荣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房地产关系国计民生,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近年来,商品房交易市场活跃,伴随商品房交易行为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多。当房屋作为商品在市场上进行流通时,出卖方为了吸引更多的买方、增加磋商的机会,往往会对于商品进行包装、宣传。而出卖方的包装行为,有可能会因违反行政法规而被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在买方以出卖方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重要的是厘清行政处罚与民事担责的关系。虚假宣传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并不必然致使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甲公司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应当对于自己所宣传的广告内容真实性负责。甲公司虚假宣传涉案房产所属的房产信息,该虚假宣传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亦因触犯行政法规而被处以行政处罚,但并不意味着处以行政处罚即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虚假广告面对的系不特定人群,故其以相关公众尽到一般注意后是否发生误解为认定要件之一。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处罚虚假广告的行为本身,而判断甲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本案中杨某所主张的诉讼请求,应当审查甲公司是否存在合同欺诈行为,即以签订合同时,合同相对方是否在审慎对待合同时仍会陷入错误认识,作出不真实意思表示为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来源:天门住保

天潜仙最新目标定位

天门聚焦 昨天 12:47 阅读 9593 回复 19
全会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强调要在历届市委、市政府打下的坚实基础上,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以贯之抓落实。提出了“跨越赶超、争先进位、建成示范”的总体要求和“打造江汉平原明珠城市,建成区域工业商贸中心、区域交通物流中心、区域文化旅游中心、区域医疗救治中心、区域优质教育中心”的功能定位,并明确了今后三年的奋斗目标:到2026年,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做法,打造江汉平原明珠城市迈出坚实步伐,区域工业商贸中心、交通物流中心、文化旅游中心、医疗救治中心、优质教育中心功能全面提升,全国百强县位次明显前移。潜江锚定省委赋予的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的政治使命,对标提出“一城三基地”示范定位,即:打造江汉平原水乡园林精致之城、全国虾—稻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国家级绿色化工循环发展示范基地、华中地区战略能源储备应用基地。要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以强县工程为抓手,以共同缔造为方法,以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为突破口,全力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建设成势见效。要奋进新千亿,厚植新优势,进一步优化城镇体系格局,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全力打造链接武汉与宜荆荆两大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和江汉平原人居环境典范城市。
3月26日 天门市教育局发布公告计划引进教师32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门市委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激励人才创新创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天发〔2022〕4号),加强高层次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天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天门市编委批准,2024年天门市教育局相关直属学校计划引进教师32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本次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天门市教育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负责相关政策口径解释,天门市人社局进行政策指导。 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心健康,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二)各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1.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湖北省天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岗位明细表及联系方式》(附件1);2.持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报考语文学科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3.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资格。(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引进: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现役军人;7.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间内的人员;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10.天门市在编公办教师;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三、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和校园招聘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2.报名时间:从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到5月20日止。3.报名所需资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报名表》(附件2);(3)《诚信承诺书》(附件3)(须由本人手写签名);(4)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高校学工处(教务处)出具的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且能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5)学位证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未取得学位证的专科生、2024届应届毕业生可以不提供),查询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6)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7)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料;(8)个人简历;(9)其他荣誉证书、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将上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招聘学校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其中,《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要打印出来签字后再扫描成电子文档。(二)资格审查招聘学校审查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天门市教育局统一在天门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天门教育网站上进行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学校通知应聘者本人,按规定参加考试、考核。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三)考试各招聘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规范制定招聘考试工作方案。各招聘学校考试工作方案须报天门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发布公告后再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等重要环节须由天门市教育局委派指导、监督员到考试现场进行监督指导。考试结果由各招聘学校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方案中笔试、面试环节须设置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的设置按照《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1号)的规定进行设置。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四)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由天门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各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天门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五)考察体检合格后由天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六)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天门市教育局网站和天门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天门市教育局将聘用意见报天门市人社局备案,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对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八)待遇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办教师各项待遇外,还可根据不同的人才类别享受天门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四、其他事项1.本通告适用于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由天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天门市教育局政工科  0728-5351200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来源天门教育
在数字化与老龄化叠加的时代背景下,以“60后”为代表的大龄劳动者在适应新技术和线上办公操作流程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应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帮助。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大龄员工不会线上请假而被以旷工为由开除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依法认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支付赔偿金10万余元。法院查明,辛某今年59周岁,于2012年5月入职某配件公司从事车间工作,一干就是十多年。  2019年4月,公司发布了一则公告,要求所有员工请假需通过企业微信线上操作,如无请假流程而自行不来上班的,视为旷工处理。  2023年1月9日,不熟悉电脑操作流程的辛某请年轻同事帮忙,在企业微信中提交了年休假申请,时间为1月10日至20日,公司予以批准。  待辛某已经开始休假后的1月11日,公司发出《春节放假公告》,安排辛某所在生产车间于1月16日至27日放假,1月28日、29日因调休正常上班。  到春节假期后的1月28日早上,因多名员工未按时返岗,辛某所在车间代组长在微信工作群要求未到岗人员通过线上流程补请假。当天晚上,辛某给代组长发微信,告知其于1月31日返岗。1月29日下午,辛某又在公司主管来电时称其不会线上操作请假,再次以口头方式提出返岗后补请假。  尽管辛某已通过微信、电话方式请假,但公司并未告知准假与否,且在1月31日以辛某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为由宣布解除劳动合同。辛某向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赔偿金10万余元,仲裁委支持了辛某的请求。  某配件公司不服,诉至太仓市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其解除与被告辛某的劳动合同合法;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赔偿金。一审法院审理后,确认该公司解除与辛某的劳动关系违法,需支付辛某赔偿金109997.8元。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苏州中院审理后认为,辛某不存在旷工主观意图,依据现有事实也不足以认定辛某构成旷工。  仅依据辛某违规请假的行为,不足以对某配件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造成重大影响,亦不足以认定双方之间信赖基础彻底丧失且无法修复致客观上无法维系劳动关系,由此辛某违规请假行为尚不足以达到某配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程度,其未能及时完成请假审批流程不应导致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后果,某配件公司据此解除与辛某的劳动合同显失妥当,实质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辛某由此主张某配件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及赔偿金应予支持。  据此,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当老龄化与数字化相向而行,欣欣向荣的数字社会面临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如何帮助老年群体更好融入数字社会,让老年群体在数字化时代“养老”变“享老”。  苏州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苏州劳动法庭)庭长沈军芳介绍,本案中,辛某并无故意旷工的主观意图,其在申请年休假期间与某配件公司此后公告的春节放假期间存在部分重合,虽辛某单方对年休假顺延理解存在偏差,且未就年休假顺延与某配件公司协商一致,但辛某通过微信和电话方式告知具体情况。  经查明,某配件公司在执行请假制度时存在补请假情形。辛某据此主张其在返岗后补请假系劳动者基于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形成的预期判断,不应于事后采取过于苛责的评价。辛某作为某配件公司工作十余年且年龄较大的老员工,在双方劳动争议发生时距离退休年龄仅余两年,用人单位在解除与辛某劳动关系时更加应当秉持审慎包容的原则。辛某此前虽通过在线方式申请请假审批流程,但因年龄较大均系在他人协助下完成。辛某虽未在规定期间内根据规章制度要求提请并完成线上请假审批流程,但在辛某对年休假顺延理解存在偏差且向车间主管提出不会线上操作需返岗后补请假手续的前提下,某配件公司既未强调请假的形式要件,也未对辛某申请作出准假与否及相应天数的明确回复。  “在数字化、老龄化叠加的用工趋势下,用人单位在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时应给予年龄较大的老员工适老的人文关怀。”沈军芳表示。  用人单位在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时,应给予年龄较大的老员工适老的人文关怀,在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时更加应当秉持审慎包容的原则,不应过于苛责,应充分考虑年老劳动者的行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是否对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秩序造成重大影响、是否造成双方之间信赖基础彻底丧失且无法修复致客观上无法维系劳动关系等因素,判定其行为是否达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程度。  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未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即径行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据此要求确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并主张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来源:天门司法

每日一笑

灌水 昨天 06:46 阅读 1595 回复 1
早起发现浑身难受,感冒咳嗽又发烧。看着旁边熟睡的男友,不由的的发火:都赖你,大半夜的非要带我出去吃烤肉,让我喝冷饮,还给我买一堆零食。。。越说越发现,自己好像不在理啊,看着他揉着双眼一脸懵 B的看着我,我更生气了:“凭啥我感冒了,你没有!”晚上,老公给我讲了一件他小时候最开心的事:小学时,老公家里穷。他去荒郊野外的铅厂捡铅块。正捡着,突然,刮起了大风。然后呢?老公:不知道谁丢了一沓钱,被大风刮起来了。一毛、两毛、一块、五块…好多钱满天飞舞,差点乐疯了我……下班陪嫂子去跑步,跑了没多远我就停下了,嫂子:“为啥不跑了?”我:“今天就穿了一件毛衣,里面放空,”嫂子:“一步一步似鬼的步伐,磨擦磨擦,多刺激,”嫂子拉着我又跑了一公里,回家洗澡的时候,好疼…昨天买必胜客买排队买东西一个长得还行的妹纸插我的队,我问她妹纸怎么自己排队买东西,你男盆友呢?妹纸红着脸说害羞的说没有男朋友。你没有男朋友居然敢插队?没看见人人都排队吗!女孩纸家怎么这么没有礼貌?这样以后怎么找得到男朋友?你还瞪我?我说的不对吗?看你长得还行怎么这么没有礼貌。要不是我不打女人我就要揍你了。。!!!每次别人问我路我都是瞎指的。一我根本不认识路,二为了给世人一个教训。不要随便相信长得好看的陌生人。某员工常常请 假,请到最后找不到理由,便在请假条上写我妈分 娩。领 导看了说:“ 你妈分 娩有你爸照顾,你回去干什么?” 员工:“ 喔,我爸前年就去 世了,没法照顾了。”小时候妈妈的抽屉里是专门放零钱的,一块一块的,有很多,数不清楚都,没错悄悄拿一块钱出去买糖吃,都被知道了,长大后这个问题一直挥散不去,问妈妈。妈妈:你小时候可乖呐,每次拿一块钱出去买糖,都会放回来五毛呢!楼主农村人,自从儿子会吃东西以来他每天都悄悄捡地上那种烧过了的煤炭吃,打也不管用,于是就背去村里找大师看看是什么情况,大师说:一般孩子是不吃的。可能是你儿子体内缺这种元素所以才吃的。只要不噎着就没关系。”我点头正准备离开,旁边一女的说:那我儿子经常吃   也是这种原因吗?负能量满满,有没有前半句给你希望,后半句让你失望的负能量语录…我先来:大丈夫当四海为家,那是因为你穷,没有让你安定的房?学长:“你是大一新来的学妹吧?”听到这样的搭讪,学姐心里窃喜,以为他是在夸自己年轻,便问到,“你怎么看出来的?”学长:“看你皮肤啊。”学姐羞涩道:“哎呀,我皮肤是保养的好,其实人家大三了。”学长:“那你误会了,看你这皮肤,我还以为你刚军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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