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柯俊市长的一封信---关于天南长渠垃圾影响环境的问题(36楼已回复)

2011-04-24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2.6万   回复 37
柯市长:
您好!
作为一名在外工作的天门游子,一直很关心家乡的各项变化。这次给您写这封信是想反映一下关于天南长渠流域新堰段有人在河滩上倾倒垃圾的问题。
天南长渠作为引汉灌区的一部分,保障天门市50万亩农田的灌溉用水和人畜饮水,为天门市的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近期,有人用拖拉机拖运大量垃圾倾倒在天南长渠流域新堰段,具体地点是新堰中心小学西南角50米左右的河滩上,大堆的垃圾未作掩埋直接露天倾倒。
《湖北省河道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在水域和洲滩内,禁止从事下列污染水体、阻碍行洪的活动:洗涤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物体;设置拦河渔具、炸鱼等;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染物液体;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以及填高滩地等;烧窑、埋坟、盖房、种植阻碍行洪的高杆作物(护堤护岸林除外)以及堆放阻碍行洪的物料; 修建围堤、阻水道路、渠道;其他污染水体、阻碍行洪的行为。
以上倾倒垃圾行为违法了《湖北省河道管理办法》。在今年汛期来临之前,如不及时处理,将会导致大量垃圾流入天南长渠,影响50万亩农田的灌溉用水和人畜饮水。加之天气日渐回暖,马上就要到入夏了,如果放任此种状态延续,将会产生恶臭,距离此处50米处就是新堰小学,距离此处80米左右就是新堰口村6组,势必会影响学生和附近村民的健康。
您作为天门人的父母官,望您能及时督导有关水利及环保部门解决上述关系民生的问题。
谢谢您在百忙之中读完,祝您工作顺利,官运亨通!

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89号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黄华 3-9-3-8-3-7-9-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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