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异地就医结算实施办法获批,年内可即时结算

2011-08-15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2万   回复 7
楚天金报讯 记者彭岚 通讯员徐旸 王丹   2011年是医改三年实施方案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年,按照要求,在今年8月31日前,我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完成综合改革任务。8月12日,我省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督导暨培训工作会,盘点了全省五项重点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推进情况。从中可以看出,医改实施的两年多时间里,已经为百姓生活带来了诸多利好。

  利好1
  市州年内异地即时结算
  省人社厅负责人在会上透露,我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实施办法”已获省政府批复,即将印发各地,各市州年内就可实现市州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目前,我省正在建设省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各地将使用省统一开发的异地就医结算管理软件。还将搭建城乡医疗保障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平台,方便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避免重复参保、重复补助和重复报销。
  会上,省卫生厅则要求各地在9月底,实现农村居民健康一卡通工程,尽快实现省内参家新农合保险的农民刷卡就医和现场即时结报。同时,还要在总额预付、单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上进行改革。据称,一卡通将使新农合实现与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逐步缩小保障水平差距。

  利好2
  在校学生将全部进医保
  省医改办透露,我省“全民医保”逐步加快。截至7月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1915万人,新增55.5万人,参保率达到94%。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3980万人,参合率达到98.4%。
  据介绍,目前,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200元政府补助资金已全面落实。新农合统筹地区全部开展了门诊统筹。所有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了医疗费用及时结算或结报。政策范围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也已经按要求分别调整到位。
  据悉,省人社厅负责人称,建立全面参保登记制度;建立居民跨年度自动续保机制;以及建立在校学生按学制缴费制度,将是该部门在今年剩下的几个月里的重点工作。按照计划,在即将开始的新学年,人社部门将把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居民医保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将全部被纳入职工医保,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保。

  利好3
  基本药物价格下降四成
  今年5月31日起,我省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我省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采取“双信封”和省级采购机构统一采购、统一签订合同、统一结算货款的新模式,第一批集中采购工作已经完成。通过本轮招标采购,中标品种比国家零售指导价平均下降45.8%,比我省2009年基本药物招标中标价平均下降42.5%。截止到7月31日,全省119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武汉市外)采购总金额超过一亿元。
  按照国家要求,今年12月31日以前,各地要全面实现“两个覆盖、两项制度”,即村卫生室和村医全覆盖,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截至目前,我省已有东西湖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夷陵区、蕲春县、赤壁市等8个县(市、区)共计1328个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利好4
  “社会办医”有政策优惠
  近年来,全省各地加大了公立医院改革步伐,23个国家和省级试点公立医院相继制定实施方案,已有14家医院进行转制、重组、整合,便民惠民服务广泛开展。截至7月底,全省二级以上医院累计采取便民措施50项,预约诊疗数占专家号源的34%。
  同时,基层医疗服务建设明显加强。截至 7月底,77.2%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98%的县(市、区)拥有一所及以上二甲水平的县级医院,89%的乡镇拥有一所及以上达标的乡镇卫生院。
  据悉,我省大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省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湖北省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并已于近日报省政府审定。其核心内容就是努力使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完善和落实相关的优惠政策,打造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利好5
  基层诊疗费自付减至3元
  今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式执行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标准为每人次(含一个疗程)10元。其中,门诊患者就医时个人仅需支付3元,新农合基金或城镇医保基金统一支付7元。
  据悉,纳入一般诊疗费的挂号费包括病历档案袋、诊断书费用,诊查费包括普通门诊诊查费、门急诊诊查费、门急诊留观诊查费;注射费包括肌肉注射、皮下注射、皮内注射、静脉注射、心内注射、动脉加压注射、皮下输液、静脉输液、留置静脉针、小儿头皮静脉输液、小儿留置静脉针等费用。
  各地原已出台的挂号费、诊查费和注射费等减免规定继续执行,直接冲抵参保患者个人付费部分。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有收费项目,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
  据了解,今年我省医改五项重点改革财政投入,预计将达到167亿元。截至目前,全省各级财政已累计拨付补助资金1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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