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严重管理混乱误人子弟还状告学生家长

2011-08-20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2万   回复 4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严重管理混乱误人子弟还状告学生家长 一、我是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学生家长,我孩子经湖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被招进该学校,学制三年,可读了一年后就被该学校决定留级,让学制三年又变成了四年。留级大半年中,学校为了能收到学生各种费用,不管学生上课或不上课,在校不在校,都有意不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教育教学,不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不尽学校的义务去制止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发生,也不通知学生家长,以达到收取各种费用。被学生家长发现后,学校为了不退违规收费,又违规决定已留过级、而且、学校大半年没有对大二上学期进行教育教学的学生、去跟班试读大二下学期,还承诺只要学生好好学习就可以继续读书,也能拿到毕业证,可学校再次收到又一年的费用后,就言而无信,又不给学生学习和读书的机会,在不到学制期满和毕业时间的情况下就以学分为由决定学生退学。学校在决定学生跟读之前,已明知该学生因学校违规大半年没有学分,确还要去违规决定学生再次跟读,而且,该学生在跟读期间做到了好好学习,各方面表现不错,学校还向学生家长写了表扬信,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集体荣誉感强”,学校也证实该学生在跟读期间表现不错,明摆着坑害学生和学生家长、而学校得利。 二、学生被学校决定退学之后,还不让学生及时离校,又不及时通知学生和学生家长去办理退学手续,还拖延退学通知,却照常收取费用(乱收费)。学校招收高考贰百多分的学生,还招聘不负责任的辅导老师,(该学校已透露确有此事),又不尽自己的义务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教学,教不好学生,还去责怪学生学习成绩不好。当时,学校还安慰学生家长解释说“我们办事不是针对你孩子一人,我们每年都有35名左右的学生被留级,有10名左右的学生因学习成绩被学校决定退学”。更可怕的是学生在学校出现问题,也不通知学生家长,还每年在放暑假之前给每位学生家长写信,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集体荣誉感强”,故意隐瞒学生在校真实情况,误导学生家长对孩子的监管,反而责怪学生家长没有管好孩子。学校还在信中要求学生家长“及时上缴”费用,让学生家长继续交费,(法院已证明学校每年放暑假之前、给每位学生家长写一封书信,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情况,)。但书信都是统一印制的,上面只有学生名字是手写的,那有所有学生在校期间都是一样的成绩和表现,存心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故意隐瞒学生在校真实情况,以达到收取费用或骗取费用、而造成误人子弟。 三、学生在校正常接受教育教学只有一年时间,可学校用各种方法已要学生家长交齐专科三年所有费用,但学校至今没有任何退费,又不让学生读到学制期满的毕业时间,使学生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更不能拿到毕业证,(如果到了毕业时间,学生学习成绩达不到毕业水平,学校不给毕业证书是理所当然,学生和学生家长也不会责怪学校),学校损人利己的作法让学生在该学校白读几年,还失去了学习机会和时间,也让学生家长毕生心血和汗水白流。 四、该学校严重管理混乱,误人子弟,违规操作,违规收费,乱收费,言而无信,久拖不合理退费,在上级调查该问题时,学校就向上级汇报:“要给学生家长退费和资助学生家长,妥善解决问题,签定有关协议书”,当学生家长接到上级通知找到学校时,学校又说没有任何过错,还说学生家长你无权评论学校行为(对错),还拒绝按照自己向上级汇报处理意见和办法去解决问题,也不合理退费和资助学生家长,更不妥善解决问题,还向学生家长邮寄只退大三学年80%费用的通知为借口,来限期办理退费,逾期不去办理,还要将退费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公证,还说退费事宜要学生家长与公证处联系。到现在为止,学生和学生家长都没有收到公证部门的提存通知,学校也没有任何退费,使学生家长不知道在那里退费(还有押金收费),存心欺下瞒上,欺压学生家长,坑害学生和学生家长还不准学生家长说学校不对。 五、在学生家长四处奔波无果的情况下,被逼网上发贴,该学校不但不合理解决问题,更可怕的是还以发贴“侵害学校名誉权”为借口,将学生家长告到异地法院,告了快一年时间都没有告到学生家长有错,也不能去证明学生家长发贴内容有假。学校还向法院提供假证据证词,让法院违规不采信学生家长《当庭交给法院和学校19项60张发贴依据》中任何证据证词(一个字都不采纳)的情况下,作出不真实的判决书。还用《内容摘要》,故意隐瞒判决书(全文内容)的形式在网上公开发贴和用于回贴,隐瞒事实真相,足以证明该学校“严重管理混乱,误人子弟,违规操作,违规收费,乱收费,言而无信,久拖不合理退费”已成事实,也说明该学校“仗势欺人” ,严重欺压学生家长。 六、国家有明文规定:(1、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4、名誉权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5、民办学校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受教育者及其亲属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并依法接受监督)。在本案案件中,有很多问题都是学校自己故意造成的,学生家长实话实说不存在侵权行为。 七、学生在校有错没错,早已得到学校处理,可学校违反那么多规章和制度,特别是学校自己制定的规章和制度,却不负任何责任,更不合理退费,(这是否存在欺负弱势群体?)。学生家长被逼网上发贴,学校还去要求网站删贴,(如果学校没有错,学校为什么要要求网站删贴?)。现根据学校诉讼请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要求,学生家长只能发贴到全社会、媒体、所有网站、报料台、有关领导和单位,为学校澄清事实,让原告(学校)有什么样的作为,就有什么样的名誉。希望大家能公平评价。同时,希望学校能实事求是,不要去欺下瞒上,说假话,推卸责任。要言行一致,及时妥善解决问题。不要说一套作一套,言而无信尽说假话只想钱,更不要让中国教育因管理混乱,误人子弟,违规操作,违规收费,乱收费的行为去坑害学生和学生家长,让老百姓受苦,更不要让问题再出现问题、再去责怪学生家长网上发贴。同时,特请求有关单位和领导查清事实,让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八、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受教育者(学生)是因为需要教育而去接受教育。教育也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事业,更关系到每一个学生的一生前途、每一个老百姓的切实利益和生活,大家应该多来关心教育,让那些不遵纪守法,损人利已的学校不去损害学生一生美好前途,更不要让天下父母毕生心血和汗水白流。学生家长发贴内容有事实根据,可联系学生家长证实和为学校澄清事实。《电话 0 13197151916 邮箱:1287027289@qq.com qq:1273027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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