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门最牛卫生局长:医院死人跟我有什么关系?

2009-11-11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2.3万   回复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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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门最牛卫生局长:医院死人跟我有什么关系?2009年11月11日 15:08华龙网【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2009年10月14日凌晨一名产妇在天门市中医院待产2天后出生的女婴在几小时后突然离奇死亡,悲痛的家属尽量克制情绪,理智地要求医院能说明死因,但是院方仍旧按照潜规则“不调查事故原因、不公布处置结果”,而没有执业资格证的责任医生仍“敬业爱岗”地继续上班,为了了解事实真相,避免“无证行医” 者再酝酿悲剧,家属根据相关法规向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天门市卫生局申请调解。

国务院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第五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

(二)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事发后,院方与卫生局的冷漠消极令众多亲友义愤填膺,纷纷主动请缨要求充分发扬“天门城管打死人” 的精神,以“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方式以求了解真相,弄清楚婴儿的死因、搞明白没有执业资格证的产科医生是否“非法行医”,就这么难吗?事情一天不水落石出,他们就多当一天 “不明真相的群众”!

家属在悲痛之余一面安抚亲友,一面“很傻很天真”地寄希望于ZF,在事发的第3天(10月16 日)、第8天(10月21日)、第24天(11月9日),到天门市卫生局面见过医政科科长、卫生局局长,(公平公正公开地说,前两位确实是人民的公仆,至于是不是“好公仆”,请组织部长来评审吧),特别是卫生局司长同志在10月30日曾专门致电中医院,要求认真处理好此事。

但是今天,众多城市11.9火警演习的这一天,不知大火是否烧到了某官的哪根神经,久居庙堂的天门市卫生局副局长闵永红竟然不知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竟然大言不惭地高喊“医院死人关我什么事?你找卫生局干什么?”

当下,权力傲慢致使某些人大放厥词,此类“最牛官腔”散发出来的傲慢无礼和盛气凌人,透露出这些官员不尊重民情民意、漠视公众知情权的官僚主义。

今天我们终于知晓,随着“最牛官腔”而进入舆论风暴中心的官员远未销声匿迹,因为个别官员做事还在抱着“三唯”思想:唯上、唯权、唯利益,就是不唯公众权益。虽然中央一再强调要让老百姓有知情权、监督权,要以人为本,不少官员表面上态度改了,但骨子里依然是原来的官僚作派,正如白岩松所言:“于是在某种情绪突然激愤的情况下,就忘了那种伪装的面孔了,真实的心态一下子喷薄而出,雷人的话语也冲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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