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赵台桥头车祸的背后(27楼天门公路局回复)

2013-02-21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4.3万   回复 28
赵台桥头车祸的背后 赵台路口,已累计数起大大小小的车祸。不禁让人感叹:车祸,到底是谁的过和错? 中国的车祸死亡率已经连续10多年保持世界第一,我们以世界3%的汽车保有量,制造了全球16%的死亡人数,为什么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开车、行路最危险的地方?
生活中的一些车祸现象,主要又到底是什么原因?
一:侥幸心理。过年酒后驾驶,偶尔闯红灯,夜里出行等等,认为,车技已到纯熟地步,继而,安全意识越来越薄弱。 二:环境因素。一些已熟悉了固定道路的司机,像往常一样的习惯行驶,从未在意一些突发现象,这些突发现象,导致车祸事故的发生。
三:不懂交通规则。很多人没有受过正式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对交通规则不熟悉。一些细节上操作,例如转向灯、转角鸣喇叭等等。 四、交通标志及设施缺位。 五.。。。。。 2004年12月26日晚,一辆载有3人的小轿车深夜冲进水塘,次日被发现时已全部遇难。死者家属认为道路有隐患,是管理单位不及时整改才致使事故发生,遂将公路管理方告上法庭。 2007年9月2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湖北省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武汉市江夏区公路局对这起车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共向死者家属赔偿37.7万元。事故发生后,江夏区交通大队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司机刘某因路况不熟,应对事故承担全责。而公路管理方也一直辩称,交警认定事故全责在司机。但终审法庭在调查中发现:事发时,该地未设警告标志,指示牌也不规范,且事发地曾多次出事,而管理方却一直未予整改,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的判决结果不仅对今后处理类似的案件具有示范意义,而且也给道路管理者们敲响了警钟。它表明,道路交通标志不可或缺,管理方有义务采取措施保障司机安全行车,尽量减少因管理人员疏忽造成的事故发生,否则,就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对于赵台车祸,除去车祸现场直接责任人以外,关键问题是哪个部门是该路段的管理方,然后从事故现场及历史事故中分析,管理方是否存在监管缺位、不作为。对管理者而言,这只是每天都可能会发生的一起车祸而已,对当事人来说,却要付出最最宝贵的生命。服务型的政府,须有为纳税人服务的觉悟,服务不到位,必须要受到追责。对管理者的工作失误,公众要有零容忍的态度,职能部门的小失误会容忍酿成大失误,多少大事故都是一点点的管理松懈造成的。对管理者的失误我们必须坚决说不,这样才能让才是对我们自己、对逝去的生命、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亡羊补牢,相关部门须对于事情引起足够的重视,才能避免这样的惨剧不要发生。要知道:赵台桥头的水泥石墩可以雕刻成歌颂领导政绩牌坊的石墩,同时也可以做成安放不作为贪官跪像的底座。
  • 回复28
用手机APP,阅读发表更方便
请先后再发布回复
我的回复
HBTMLX 最后回复于 0

粉丝 3

2013-02-21

粉丝 2

2013-02-21

粉丝 993

2013-02-21

粉丝 108

2013-02-22

粉丝 4

2013-02-22

粉丝 2

2013-02-22

粉丝 3

2013-02-22

粉丝 3

2013-02-22

粉丝 3

2013-02-22

粉丝 108

2013-02-22

粉丝 3

2013-02-22

粉丝 108

2013-02-22

粉丝 5

2013-02-22

粉丝 10

2013-02-22

粉丝 4

2013-02-22

粉丝 3

2013-02-23

粉丝 3

2013-02-23

粉丝 2

2013-02-24
正在努力加载...

赞过的人

举报

请点击举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