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相关政策问题解答

2013-10-18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2万   回复 6


1. 非义务教育学校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答:按中央统一部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三步走:第一步,根据鄂政办发(2009)48号文件精神,义务教育学校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第二步,根据鄂人社发(2010)22号文件精神,卫生“两类”单位从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第三步,根据鄂政办发(2011)126号文件精神,其他事业单位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非义务教育学校属于“其他事业单位”,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2. 绩效工资的水平是如何确定的?
  答:“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由规范后的津补贴和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构成,绩效工资水平比照义务教育学校水平执行。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天门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天政办发(2012)142号】文件精神,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与义务教育学校的水平持平,人均年标准为13744元。
  3. 绩效工资如何构成及分配?
  答: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比重为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比重为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发放。
  4.绩效工资如何兑现结算?
  答:“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要与清理规范津补贴相结合,要全面清理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补贴或奖金,摸清实际发放水平,供绩效工资兑现结算时参考。实施绩效工资后,“其他事业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总量(年人均13744元)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或奖金。
  5. 实施绩效工资后“其他事业单位”工资如何构成?
  答: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6.实施绩效工资后高中学校工资如何构成?
  答: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17号精神,高中学校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超工作量补贴、高考奖励四部分构成。
  7.实施绩效工资后过渡性补贴如何发放?
  答: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过渡性补贴从2010年7月1日起发放,人均月标准为300元。实施绩效工资后过渡性补贴不再发放,已发放的在清理结算时在绩效总量中予以冲减。
  8 .退休人员如何发放生活补贴?
  答:在职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其他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比照机关同等条件退休人员的标准执行(中级职称对应正科,副高职称对应副处)。

  • 回复6
用手机APP,阅读发表更方便
请先后再发布回复
我的回复
tmwsh 最后回复于 0

粉丝 3

2013-10-18

粉丝 5

2013-10-18

粉丝 1253

2013-10-18

粉丝 3

2013-10-20

粉丝 3

2013-10-22

粉丝 1

2013-10-24
正在努力加载...

赞过的人

举报

请点击举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