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以怎样的方式告别“馒头办”

2014-10-23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2947   回复 2
命名五花八门——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委员会、指挥部、办公室;时间自主掌控——常设型、阶段型、临时型;涵盖行业广泛——足疗保健、铲除豚草、西瓜办、馒头办、生猪办……地方层面到底有多少个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全国一次性减少13万余个。(新华社10月22日电)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全国一次性减少13万余个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如果不是经过报道,大概很少有人会想到如此庞大的数字。按照一般的说法,之所以设立某些协调机构,主要是在一些重大或突发性事件中,它们能够减少层级、提高效率,就专门的工作进行协调。
正如媒体所一再报道的,馒头办、西瓜办乃至是马上就办办公室,类似奇葩的协调机构亦常有出现,先不说它们在具体治理中能够发挥多大的效应,但其存在本身就是对公众治理常识的挑战——假如说每个细分的市场领域都需要专门的管理机构,那么这显然消解了政府作为无形之手而存在的价值。
由是说来,大量协调机构和领导小组的出现,其蕴涵的深层次问题,依旧在于惯性思维,什么治理上的难题都希望一“协调”即好。恰缘于此,就“协调病”而言,单纯地撤消过多过滥的协调机构,尚且只是第一步。涉及比较复杂的问题,当然可以适度设立相关“协调机构”,但现代政府是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再此之外,必须重新回到法定的轨道上来。一是必须坚持“机构法定”原则,不随意性地设立机构与小组;二是真正做到“权随事设、责随事定、人随事走”,削减人治的力量。如此,过于泛滥的协调机构才不会重来。
该以怎样的方式告别“馒头办”?或者是不再邂逅“马上就办办公室”的莫名惊诧?新华社的这篇稿子列举了过多协调机构所导致的现实弊病,譬如协调往往容易异化为公共权力的又一次“推诿”;譬如有些协调机构一年难见一次协调,成为“空壳机构”;再譬如少数协调机构频发“红头文件”搞创收,沦为行业“钱袋子”。凡此种种,要切实地治理,回归依法行政,当是最优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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