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真”的琼瑶和“不认输”的于正

2014-12-29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3318   回复 0
琼瑶诉于正抄袭案,堪称本年度“文艺版权第一案”。从4月开始至25日一审宣判,事件已经持续了大半年时间,于正始终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虽然一审败诉,但于正依然强硬地认为“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
一个是影响了一个时代的著名言情作家,一个是近年来声名鹊起的青年编剧兼出品人,这场诉讼注定会备受社会关注,至于站在前辈肩膀上的于正是否真的抄了,一切只能等待法院的最后判决。不过,公众对于这一案件似乎已有定论。在编剧界,已经有超过140名编剧以集体署名的方式力挺琼瑶;在网络上,调查显示有九成多的网友认为于正抄袭,跟帖支持判决结果的网友也占了绝大多数。然而,于正并没有选择道歉,相反还摆出了绝不认输的架势。
作为出品人,必须承认于正是成功的,他出品的每一部电视剧都取得了较高收视率,也捧红了一大批青年演员。尽管批评不断、吐槽不止,于正却依然是中国电视剧市场中的“宠儿”。换句话说,纵使遭到同行炮轰,他不仅没有被市场抛弃,反而行情见涨。这应该是于正的最大资本所在,或许也是他不认输的原因所在。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现在编剧行业存在大量“参照”现象。正如山东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总经理侯洪亮所言,现在一些编剧,在写剧本的时候周围放了好多已经播出的剧本,然后从中节选收视率最高的桥段。这就是中国电视剧的现状,两部剧、三部剧故事情节雷同、人物关系撞车、台词“拷贝不走样”的情况屡屡发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认为自己和琼瑶都是“参照”了《红楼梦》的于正,自然也不会低头认输。
于正有不认输的理由,也有依法提起上诉的权利。这也预示着这场诉讼不会就此结束,但不管怎样,这一案件都具有标杆意义。一是用法律判决代替“口水战”。二是给公众上了一堂知识产权保护课。不只是对所有的编剧,但凡涉及知识产权的人和公司,理应从中得到警示或启示——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越来越强烈,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全面。这是这起诉讼传递出来的最大价值,还要感谢“较真”的琼瑶和“不认输”的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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