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像一挂鞭炮-----也说余秀华

2015-02-11   发表于 文苑   阅读 6922   回复 15
小时候,每到年跟前,母亲必要炒炒米,一些用来制作炒米糖,一
些当干粮吃。炒完炒米后,有时母亲会额外炒些豌豆给我们,作为我们
打下手的犒赏。炒豌豆就是把生豌豆放进热砂里面炒,这样炒熟的豌豆
特别酥,特别香。将要炒熟时,满锅豌豆会在锅里炸得一塌糊涂,这是
我童年爱看的热闹之一。
最近,中国诗坛突然嘣出个余秀华,奇特的人,和她奇特的诗,一
下引得冷清的诗坛也像炒豌豆一般,在诗坛这口大锅里滥炸一气。这些
爆炸声,来源于诗歌专业评论家,和许多诗歌爱好者对余诗的点评,有
说好的,有说不好的,各执己见,争论不休。

我没太在意这些点评,因为但凡评论,无非剑指两个方向:很好或者
很孬。我不喜欢对任何人或事草率下结论,像余秀华这样一个刚闹出点
动静的业余草根诗人,不经时间淘洗一番,信口毁誉是否觉得为时过
早?

我看过记者采访余秀华的视频,也读过她写的几首诗,内心震撼而
感动。震撼的不是她写的诗有多好,而是十分不信一个连说话都口齿不
清的脑瘫病人,竟然还能写诗,且写得相当像诗,这实在是奇迹。看过
少许对余诗持强烈批评态度并时出恶言的那些点评后,我非常想说,假
如你还有一颗人的悲悯心,就该忽略她那些不足,拿出你十二分的热
情,为她鼓次掌----哪怕她只是别人的一个炒作物,只要诗真是她写
的,我们都不应该吝啬我们的激励。她是弱得不能再弱的弱者。
不喜余诗的那些人,说她的诗太粗、太露、太俗,实在太污人眼
目,诗是雅物,圣物,由不得像她这种龌龊之人泼污水。我不禁心寒,
不理解这些人为什么这么理解诗。至少从《诗经》起,诗就有雅俗之分
了,对雅诗我不太了解,俗诗倒是读过不少,像明特色,都有其内在的
美感和硬伤,不应厚此薄彼,轻言毁誉。对待俗,

有些人像有洁癖一样,见不得文字里有“脏”字眼,见了这类文字,就
好像突然在大街上遭遇一个满身邋遢的流浪汉,赶紧严捂口鼻,唯恐对
方的臭气污了自己的心肺。而我想,只要你还生活在人丛稠密的都市,
不管这座城市多整洁,多宜居,生活在里面的人们总是高洁与腌臜并处
的,那些腌臜你驱逐不了,更根除不了,因为洁净和肮脏,原本就是人
世的真实存在,没有谁有改造世界固有存在的超人法力。

诗界也然,有赏心悦目,也从来不乏瞠目结舌,遇到这情形,你不
喜欢可以躲,用不着冲到人跟前,指着别人的鼻子这不是那不是的数落
没完。

余秀华还有一样招恨处,就是很多人认为,有些诗坛名家把这么个
没甚底蕴的草根诗人一下子拔得太高了。一个脑瘫村妇,仅凭几首怪诞
小诗,怎么突然一下就成中国现代诗歌的标杆了?怀这怨忿的人,也明
知余秀华不过是某些个人或单位的炒作物,却偏偏揪了余诗的几处“硬
伤”不依不饶,大有不逐余出诗坛便难以解恨的架势,为什么?
余是一个残疾人,一个贫困潦倒,缺乏爱护依靠的可怜人,她的诗,
是极度困窘中的绵力挣扎,是无比孤清时的寒号哀吟,我们品读她的
诗,首先应该拿出很大的同情,才不至于看到不喜的字眼就厌恶、就愤
怒。而炒作余秀华,是别人主导的商业行为,不能以此而说三道四。商
业炒作分两种,一种是自己炒自己,一种是自己被别人炒,余秀华显然
属后者,拔高她的那些话,是炒她的人 说的,并非余秀华有过什么厚颜
无耻的目的。所以,当有人指点她诗里的“无耻”处,言出不逊甚至破
口大骂时,我实在想不通这人为哪般。

余秀华的“无耻”,就是她的诗太多中国式的粗口,有污诗的圣
身。挺余的人则说,对一个草根诗人,这般责备是不是太过苛刻了?而
我认为,以此倒余的这些人,要么内心对余实在难服气,要么就是实在
太不懂文学。

中国的文学,总的来说走的是一个由生涩到直白的过程,从甲骨文
到白话文,这个脉络很清晰。在这个脉络里,又有个由极雅到极俗的演
变。我认为,从春秋到宋末,中国文学都是以雅为主的,但到了明清
后,雅俗就分庭抗礼,又和平共处了。明清小说的俗,以《金瓶梅》堪
称极致,就是挺雅的一部《红楼梦》,也很难说没受它的影响。比较
《金瓶梅》里的那些个艳词,余秀华的粗口连小儿科都算不上,倒余的
这些人,敢把余秀华否定得一无是处,万劫不复,你敢说《金瓶梅》写
得不好么?式,宋词是一种形式,明清小说是一种形式,你未必每种形式都喜欢,
可你不喜欢的形式总不会因了你的厌烦而消失吧?

还是那句话:存在即合理。这让我想起鞭炮。我说的鞭炮,是指既
有小鞭,又有爆竹的那种。我觉得任何艺术种类,都像一挂鞭炮一样,
一路燃下来,炸下来,既会有不必惊吓的小响,也会有振聋发聩的大
响。对于大大小小的响声,我们的态度好像听才是主要的,抱怨它响声
太大或过小,好像不是我们旁观者的责任。

汉语里有个成语叫不同凡响,活着的世人,很多都想有生之年在人
前响它一下的,以免死后人们很快忘记他,但有这妄想的人,往往由于
能量不足,至死也没能哪怕蚊吟似的响一声。我对人世间的各种响声比
较感兴趣,雷霆是响,放个屁也是响,雷响和屁响获取的待遇却必有天
壤之别。对于雷霆,人总充满敬畏,而闻到屁声,则摆出阿Q般的轻蔑
样。我觉得这些态度实在都可笑,无论雷声和屁响,它不就是一种自然
存在吗,用得着这么动感情?有些人,常因自己好恶而欲决定哪种响声
的去留,而实质上,天上打个雷,旁人放个屁,都与你不相干,你也管
不了它响还是不该响。

历史上,不知多少人痛斥《金瓶梅》是淫书,但这些人并没能阻止
《金瓶梅》顽强地“活”下来,并成中国文学一奇葩。这说明,一个文
学作品的被认可,与雅俗实在没有太大的关系,喜欢的人多,它再污文
坛也毁不了。

中国文学由极雅至极俗的演变,应该是潮流决定的,不是哪个人王
或文皇左右的。通俗小说之所以大行其道,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的一支生
力军,是由它背后无数读者发力推动的,比较通俗文学,诗坛显得太冷
清,为了诗歌不至于被遗忘,《诗刊》炒出一个余秀华,苦衷显而易
见,我觉得实在没有什么好吵,更没有道理把余秀华诗里的“病态”转
移到她残废的身体或心理上,这样实在不人道。

余秀华火不火是她自己的事,火多久也是她自己的事,假如太多人
欣赏她,你想她不火都不行,而假如一旦读者对她腻味了,她自然又会
打回原形,过她病怏怏的苦日子。像前些年唱《神曲》的龚琳娜,现在
几多人还能记起她?

一个艺术形式的生灭,不会只是少数人一厢情愿的喜好可以定夺
的,经时间淘洗,该生的则生,该死的它自然会死去,不肖你口诛。你
喜雅恶俗,只能代表你自己,并不能代表天下读书人。唐诗是一种形
式,宋词是一种形式,明清小说是一种形清小说里的情诗艳
词,流传市井的淫曲小唱,还有很多的顺口溜,打油诗,口水诗等,都
可谓粗、露、俗到了老家。喜欢雅的人肯定会说,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
能算是诗吗?那你问问专家,你说它不是诗还能是什么?

作为一个艺术门类,诗和其他艺术品种一样,无论雅俗,都是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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