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见义勇为真相也是匡扶正义

2015-03-03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3664   回复 0
2月26日,河南大学生孟瑞鹏为救落水儿童溺亡,反被当地警方称,不是救人溺亡,而是不慎落水。落水儿童也称,当天是三个人一同落水的。真相究竟是什么?3月2日凌晨,河南濮阳警方公布,经还原事实真相,孟瑞鹏溺亡前有救人行为,落水儿童家长承认是怕赔钱或担责教孩子说谎。(3月2日《河南商报》)
一个见义勇为事件,却因为被救家属想撇清关系,一度黑白颠倒。万幸的是,真相尽管迟到,正义并未缺席。“不求回报,只要公道”,在救人者家属同学和舆论的不断追问下,最终还原了事实真相。“善有善报”,本是人们的朴素愿望,然而让人齿冷的是,救人者付出生命,被救家属却因为所谓的顾虑赔偿而混淆是非,倒打一耙。应该说,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轩然大波,正是因为其挑战了人们内心的正义信念,触动了“好人难当、好人难做”的社会情绪,而如果任由见义勇为被曲解,并得不到昭雪,不仅无法告慰孟瑞鹏,更是对世道人心的伤害。
让人深思的是,现实中,见义勇为往往遭遇事实认定难的尴尬,甚至“做好事反被诬陷”时有发生。一些受益人在他人见义勇为帮助自己后,出于害怕承担赔偿责任,会推诿逃避,更有品德恶劣者昧良心讹诈见义勇为的恩人。应该说,类似做法,败坏了社会风气。
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障见义勇为,社会首先要彰显“惩恶扬善”的正义力量,相关部门应在第一时间主动搜集证据,还原事实真相,相信经过严谨调查,不会横生“是救人还是落水”如此多的枝节。其次,对那些昧良心的行为,社会不能仅仅止于谴责,也应通过法律的力量,让那些想颠倒是非、诬陷见义勇为者也付出相应的代价。
保障见义勇为,维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需要社会方方面面为其撑起保护伞。匡扶社会正义,方能弘扬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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