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不必如此无情

2015-03-05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3279   回复 0
24年前,江苏的凌先生在连云港灌南县某银行办理了一笔业务,当时银行称“1000元存满24年最高可获111841.87元”,到期后,却被告知本息合计仅5304.85元。凌先生遂将银行告上法庭。法庭判决银行支付凌先生存款本息合计20164.93元。(3月4日《现代快报》)
“最高可获”,其实是个文字游戏。或许是因为凌先生内心纯朴,没有那么多算计,存款时只知道现在存多少,到期后会拿多少。哪知道,会落入一个陷阱,结果美好的愿望落空。即使有法庭判决,“duang”地一下,凌先生期望的九万多还是没有了。
不怪人们太纯朴。说利率变动要通知到储户,银行也往往只在报纸上贴个不起眼的公告,就算传达到位,再加上手握央行文件,打起官司,银行也是必定赢的。这一点,他们心里实在是清楚得很,在实例中也屡试不爽。
银行没有逐户拜访储户并通知他们的动力,反而利用这种信息的不对称继续获益。从这一角度来说,凌先生也算是幸运的,因为法庭最终认定,某银行与凌先生间约定的存款月息10.95%合法有效。
从另一角度来说,银行即便赢了官司,还是输了人心,这并不能称之为胜仗。本来,诚信乃银行立命之本,一张24年的存单,承载的是储户至高的信任。也可以说,是银行做文宣最好的材料。银行完全可以用各种方式,兑现自己的承诺,就当那几万块钱,打了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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