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语言和言语的关系-——兼说叨客诗作《暗恋》开头之“嘻”

2015-03-25   发表于 文苑   阅读 1.6万   回复 20


浅议语言和言语的关系——兼说叨客诗作《暗恋》开头的“嘻”字该怎么读走之 前一段时间,心灵叨客的诗作《暗恋》引起了文友们的热烈议论。有的在想象他的“发抖”,有的玩味他的“火烧云”。有的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暗恋》开头的这个“嘻”字该怎么读。“嘻”字的字典注音就是xi(阴平),文友们没有一个不知道的。所以,这个问题显然不是指“嘻”字的字典注音,而是指“嘻”字在叨客《暗恋》诗中的朗诵读音或诵读发音。字典读音属于语言学问题,朗诵读音则是言语理论问题。 语言学界公认的是,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1857-1913)最早区分出语言和言语这两个概念。索绪尔分别用两个公式来区分语言和言语的存在形式。第一,语言存在公式:“语言以存储在某一集团每个成员大脑中的全部印象的形式存在,几乎就像把一本词典的相同副本分发给每一个人。语言存在于每个个体中,同时也是所有人共有的。而且不被存储者的意志所左右。它的存在方式可以由以下公式来表达:1+1+1+……=1(集体模型)”。第二,言语存在公式:“在同一个集团中,言语起什么作用呢?它是人们说的话的总和,包括⑴取决于说话者个人的意愿的联连;⑵实现这些联连所需的同样与意志有关的发音行为。因此言语不是一个集体工具,它的表现形式是个人的也是临时的。言语中只有特殊行为的总和,公式表达为:(1+1’+1’’+1’’’……)”(《普通语言学教程》,瑞士,费尔迪南·德·索绪尔著,刘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12月1版,22-23页)。 索绪尔对语言和言语进行区分的思想,在语言学界受到广泛的支持。在索绪尔之后,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1928-)提出了语言能力和语言行为的概念,他认为语言是人脑先天的能力。或是因为缺乏充分的论述,或是由于理解上的偏差,语言能力和语言行为的思想,却遭到了众多质疑。“然而人们对这一特征是否正确已提出疑问。(例如人们提出,语调、风格学或修辞学、话语究竟是语言能力还是语言行为?)”(《现代思潮辞典》,英,A·布洛克、O·斯塔列布拉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译,孙越生编审,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6月1版,113页)。我国学者邢公畹等人认为:“乔姆斯基贯彻到底的观点是:认为人们关于语言的‘知识’和‘预先材料’是‘天生的’。虽然他也说在其‘成熟期’要求一定的周围环境的影响。但归根到底,乔姆斯基的语言哲学基础是唯心主义的。”(《句法结构》,美,诺姆·乔姆斯基,邢公畹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7月1版,《译者的话》7页)。 社会语言学家们认为,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全体社会成员在表达意思和交流思想的活动中约定俗成的符号系统。这一定义强调了语言的社会属性,但是忽略了语言的生物学本质。一个人要习得语言,是离不开社会环境的。但是,如果没有先天的语言能力,即便每天和演说家生活在一起,也不会掌握任何语言知识。许多动物和人类长期伴随,但是最终没有学会人类的语言,因为它们没有先天的语言能力。邢公畹等学者认为,乔姆斯基的语言哲学是唯心主义的,其实是相反。因为人的语言能力是客观存在的,只有承认这一点,才是唯物主义的,否则就是唯心主义的。 《现代思潮词典》认为,语言能力是指一个人的语言知识及已经掌握的各种规则系统,语言行为则是指特定的话语,包括一些与基本规则系统无关的特征。这种说法是比较含糊的。根据索絮尔和乔姆斯基的观点以及自身体验,我们认为语言能力就是人脑所具有的建立、巩固和改组符号系统的能力,语言行为则是语言能力的实现过程。一个人掌握了语言知识和各种规则系统,只能看作是语言技能。在心理学上,技能和能力是不同的概念。社会的一个健康的新成员,即便他没有掌握任何语言知识和技能,他也具有语言能力。但是,社会的新成员(新生儿、幼儿)的语言能力,必须在社会交际中获得发展。一个人如果没有足够的社会交际,他就不会有社会生活的兴致,不会产生社会意识。随着岁月的延续和生理的进程,他的语言机能将因缺乏有效刺激而萎缩直至失语。社会成员在社会交际活动中的言语产出和言语理解活动,就是语言行为。人类的一切能力都是在实践活动中获得实现。 言和言语是不同的现象。语言为全体社会成员所共有,言语为个别社会成员所特有;语言是抽象的事物,言语是具体的事物。语言是有限单位构成的形式系统,言语是多姿多彩无限丰富的。但是,语言和言语的关系又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语言的规则系统是在社会成员表达意思的言语活动中定型的,社会成员的言语产出及言语理解活动,必须借助于语言规则系统。所以,语言产生的动力是具有先天的语言能力的社会成员的言语活动,社会成员的言语产出物则是语言规则系统的载体。所谓规则,是相对于人的言语活动而言的;离开了人类表达意思的言语活动,规则就没有意义。 语言和言语,分别可以是多个学科的研究对象;语言和言语,也可以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支持相应的学科。在现代科学体系中,语言学已经形成了相当完备的体系,而关于言语的研究则是相对滞后的。彭聃龄教授说:“言语产生的研究,虽然已有20-30年的历史,但由于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我们对他的了解还很肤浅。特别是中文的言语产生,还是一个尚未开发的研究领域。在这方面,中国的心理学工作者理应作出自己的贡献”(《普通心理学》,彭聃龄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10月1版,434-435页)。 言语是心理现象,毫无疑问是心理学的对象,彭聃龄教授也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谈论言语产出问题的。但是,由于言语在人类的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也应当并且早已成为其他学科的认识对象。除语言学之外,文学、修辞学、写作学、文章学和交际学等等,都是以人类的言语作为主要或重要对象。在中国古代学术概念中,言语就是“辞”或“言辞”。那么,言语是修辞学的核心对象。如果说文学的对象是诗歌、小说、散文和剧本,那么,它们都是人类的言语或言语的艺术形式。写作学和文章学,还是离不开言语。 索绪尔区分语言和言语的思想,早已传入中国。但是,中国学者却并没有普遍接受和运用这一思想,有的学者甚至缺乏这方面的常识。《左传》中记录了一段孔子关于“志、言、文、辞”的论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之不远。郑入陈,晋为伯,非文辞不为其功。慎辞哉”(《左传选》,徐中舒注,中华书局,1963年9月1版,195页)。四川师范大学马正平教授作出了如下的解释:“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言辞是为了充分地表达渲染情志的,文(采)是用来表达渲染情志(语言)的。因此,如果言辞没有‘文采’,就不能感动人,打动人,也不能流传久远。因此,对于言辞的文采一定要高度注意”(《高等写作学引论》,马正平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3月2版,263页)。这是一个把“言语”和“语言”混为一谈的典型例子。马正平所著《高等写作学引论》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并为国内80多所高校采用为教材,这将会造成极为严重的误导。 《易·系辞下》有一段关于人类言语的论述,倒是非常精彩:“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儒家学者注重君德,注重人的道德修养,这一段话就是关于不同德性的人其言语特征的描述。但是,人的言语不仅与人的德性有关,还与人的多种内部和外部条件有关,比如性别、年龄、社会地位、健康状况、时空及社交环境、情感、意志状态等等。 那么,叨客诗作《暗恋》开头的嘻字应该怎么读呢?这主要与叨客所要塑造的情感状态效果有关。其实,叨客已经告诉我们了,他说:“我在发抖”。也就是说,在朗诵这个“嘻”字的时候,声音也要抖动。至于如何抖动才符合叨客的艺术要求呢?如果叨客本人不予验证,就只好求教于那些言语表演艺术家了。 2015年3月25日走之于竟陵西湖苑 附:心灵叨客《暗恋》(节选)嘻,玉女别老用你灿烂的眼眸袭击我心尖柔软的那一块我在抖我知道我在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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