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汉隆城天城明珠”一贴产生误会的解释(已经回复)
近两日得到证实:2015年4月16日公示的停车楼方案,已进入审批阶段,开发商方面是积极的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调查、抽样听取意见。相关职能部门为了证实该方案达到超过半数以上业主同意,也在积极做民意工作,因此才有“收集意见,制成规范文本表格”一事。同时,业主代表们也在广泛再收集意见,再给出48小时公示时间,于5月7日12时前,有意见的提意见,没意见的可以表示同意,若又不提意见也不表示同意,过了公示时限,则视为默认。
就这个误会,我还想说几句:当本人查得事情真相后,曾陆续给本版两位版主留言,表示要求删除“大汉隆城:你怎可如此言而无信?”一帖。5月4日留言后,过十分钟,确实删了此帖。5月5日,不知为何,此帖又标题红字加粗且置顶了~~本人又留言要求删除此帖,过半小时后,标题却加了“天城明珠”四个字,还是红字加粗,只是不置顶了。这里想问问大天门论坛的版主,出现了误会,发帖本人要求删帖,消除影响,这应该是很符合情理的,缘何不予删除,还故意反其道做得更加引人注目?对此本人表示不太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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