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不掉的悲伤

2015-10-12   发表于 文苑   阅读 1.4万   回复 20




啃不掉的悲伤------简评蒋海波小说《星夜酒话》文/波罗蜜

老实说,我是个对小说情有独钟的业余爱好者。 就文论文,这的确是一篇难得的好小小说。
有人评论这篇小说的“平民视角”、“情节紧迫”、“叙述节俭”。我觉得一个好的写手,稍用点功夫,是不难做到的,难的是,一篇小说如何写出“灵魂”。严肃地说,我认为,蒋先生做到了。
贫下中农老根儿的祖上三代,都是地主土财后代老栓儿的祖上的长工(这颇有点闰土与迅哥关系的味道)。改革开放前,一穷二白四代单传的老根儿家蒙“领袖”恩泽,分得了“敞亮亮一进一出的大院落”,按理说,老根儿出身根正苗红,本应该扬眉吐气甚至可趾高气扬,可是他却“内心极度自卑”。自卑的根源在哪?在于“陆续出生的闺女”。这种根深蒂固于农民身上的“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冥玩不灵”茁壮生长于老根(我严重怀疑作者起这个名字的寓意——老根——劣根、朽根)灵魂深处,甚至长出了长长的触须。而触须上那一动一动的鬼怪一样的老根的视角与思维,便是这篇小说的“文眼”。
因了老栓吝啬的祖辈(地富分子基本上都是很小气的葛朗台式的人物),老根遗传了“聋爹”的基因——不会喝酒。先天不行,后天可造。转变是从老婆生出了一个“酒坛子”女孩后开始的。眼看着老栓都有两个带把的崽子,老根狠下心把老婆的嫁妆卖掉换了人生第一碗酒,酒是浇愁的最好载体。中国的哲学往往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好了,这生男孩生不过你,未必我喝酒喝不过你罢——终于,在老根儿第四个女儿降生的满月酒席上,老根儿完成了对老栓在喝酒上的超越,祖辈子抬不起头的历史,这一刻已被改写,就像丛林中的年轻的狮子在一场生死之战中完成了对老狮子的权力交接一样,老根儿赢了——可是,读者会看到,他赢得是多么辛酸!他付出了多么沉重的代价:房子被计生干部用“几根长木棍”“一触即溃”。大丫稀里糊涂许给了曹家的傻子、二丫被送给老栓儿、三丫出生在老龚集码头南边的芦苇荡里,老根儿自己也“逐水而居”,漂泊浪荡于汉水。而老根儿最金贵的四丫(个人觉得老根儿越喝越清醒的人生支柱,应该就在她身上,老根儿对她寄予了厚望),竟然沦落到了香港老男人借腹生子的地步。
小说用凝炼的语言与节俭的笔法含蓄地写出了老根儿的结局——四丫送飞天茅台酒老根喝孝敬老人家,老根醉死在父亲“聋爹”坟前,脸上的肌肉组织被野狗“啃了个干净”。读到这里,我不禁为老根的凄惨人生掉泪:他当然不是醉死的,而是铁了心“醉死”的,这一刻,他的尊严与精神支柱已然坍塌。
作为一个读者,我承认,被作者塑造或者说虚构的这个高于生活的人物所震撼!作者确实写出了我们灵魂里的某些东西。老根的观念、老根的自卑、老根的狂放、老根的尊严(他认为女儿的行为不是他老王家干得出来的事——这种为了自尊而喝药跳河上吊的事,在农村比比皆是,尤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左右的农村。),在我们这些男人身上,是不是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呢?我觉得一定存在,只是我们不愿意承认罢了。
小说的叙述,自始至终保持了一种冷静的腔调,不温不火,从文字表面看不见作者的情绪,但在我们阅读过程中又分明如此强烈地体会到这种无比的同情与在悲伤!这,是我最欣赏的叙事手法!
老根儿无比看重与维护的那张老脸,被作者安排一条野狗“啃了”。可是,我依然觉得,在这个传统基因已经深植于人们血液的民族,类似于老根儿这样无比悲伤的脸面,仅凭“聋爹”坟前那条狗,是永远也啃不掉的。
附:小小说
星夜酒话 文/蒋海波
张老根儿是个酒鬼,跟共和国同龄。
一辈子没有喝赢过老根儿的刘老栓儿, 曾经下大力气考证过,得出一个比较服众的结论:老根儿喝酒这么厉害,纯属自学成才。老根儿身上压根就没有喝酒的遗传基因,从他的聋爹往上溯三代,都是刘老栓儿 家的苦力长工。依着老栓儿爷爷那个吝啬劲儿,一年到头能不能喝上一顿酒,很悬。
其实老栓儿也是海量,在汉江东岸,七里八村鲜见敌手。这让他常叹:从出生到老死,都是邻居,既生瑜何生亮,真个是生不逢时啊。
老根儿学会喝酒,原因还是出在他媳妇身上。
看着接生婆抱着粉嫩嫩的婴孩走到自己面前,老栓儿递手往胯间一摸。顿时,一张马脸就虎下来了。老根儿四代单传,最关键的是:人家老栓儿已经有两个满地滚爬的虎头小崽子了。他一时气急攻心,又无处发泄,想了想,转身走进厢房,把他媳妇陪嫁过来的六尺花布拿到街上供销社里,换了人生喝的第一瓶酒。
老根儿的酒量,随着陆续出生的闺女而增长。到了四丫头满月酒那天,他顺利地完成了对老栓儿的超越——他醉眼熏熏地瞅着歪倒在桌子空里的老栓儿,嘟嘟囔囔一句:看你以后还怎么尿性。
在那个矮老头还没有跑去南海边画圈圈之前,江汉平原中游这块儿的民居,大致都一个模样:青砖布瓦,一间大堂,两侧厢房。大堂居北的老神柜上方正中,必然挂着一幅开国伟人的挂像,或策马狂奔,或众将环伺。唯一罕见没有挂像的,是老根儿家。
老根儿其实对领袖充满了感情。这敞亮亮一进一出的大院落,内心极度自卑的他,知道是谁给的。
三丫出生在老龚集码头南边的芦苇荡里。生性胆小怯懦的老根儿,这次发挥出超人预料的想象力。他居然用毛竹和木板,在水上建了一个可以移动的家。当他知道自己房顶的瓦片被乡里的计生干部秃噜的一片不剩的时候,他摸摸后脑勺,对揣着半斤红糖的老栓儿说:没啥,还可以再弄上去嘛,我上哪儿弄钱给他们交罚款去啊。
老栓儿这次可没有白来,提了两斤没有兑水的曹家酒坊的头子酒回去。
老根儿把五岁的大丫许给了曹家的傻子。
四丫满月酒的第二天,本就家徒四壁的老根儿家,被几根长木棍一触即溃。他实在是榆木疙瘩,冥顽不灵。 有些东西,你可以往死里糟践;有些事情, 你绝对招惹不起。
二丫被送给老栓儿的时候,老根儿就在沙洋寻了一条乌篷船,开始了下半生逐水而居的生活。
但凡奇人,必有怪癖。 老根儿无论走到哪里,手里都提溜着个玻璃的桔片罐头瓶子,装满白酒的话,刚刚好四两。时不时拧开铝皮盖子,很惬意的嘬两口。没人知道那里面装的是什么。只是,不管是什么场合,什么人,喝起酒来,没人见他醉过。,别人越喝越迷糊,老根儿,越喝越清醒。
很久没有上岸了。老根儿最后一次和老栓儿喝酒,是在接到四丫要回家的电话以后。那天下着雪,曹老头专程冒着漫天的飘雪送过来的头子酒,塑料壶,二十斤。
以为解开了心结的四丫,刚走到武汉,就被老栓儿一个电话撵回来了。
“你爸那个酒量啊,谁喝的赢他。”老栓儿一抹眼角浑浊的老泪,“我前天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能干的赢他了。”
“他是地漏啊!这个老东西,他喝的酒,都从脚板心儿漏出去了。”老栓儿死死地盯着秃顶腆肚的香港老男人,“老栓儿最金贵四丫头了,你一箱子飞天茅台,买不走他闺女当玩物。”
抱着八个月大儿子的四丫,早已泣不成声。
“你爸说,他没脸见他的聋老爹。帮别人生个儿子给五十万,不是他老王家可以干出来的事儿。”
“他在你爷爷坟前喝了你送的茅台酒,说是闺女孝顺的,不能不喝。吐的一塌糊涂,醉的一塌糊涂”。
“野狗吃了秽物,也醉了,把你爸脸上的皮肉啃了个干净。”
老栓从兜里掏出老根儿用了三十年的桔片罐头瓶,“你爸给你留的念想,以后好好走路,别再让你爸别扭,死不瞑目”
老栓儿消瘦孤独的背影慢慢踱上大堤。
天空有朵奇怪的云,慢慢飘来,慢慢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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