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定金和订金你分的清吗?

2016-05-13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7457   回复 3

话说最近,中了中国特色文化的“毒”,比如对于同音字就格外着迷。原因是这样的,有个教师朋友,最近他们学校来了一位新老师,姓卞,由于住房紧张,被安排到学校的集体宿舍暂住。一天中午,领导为表示对新同事的关心,特来看望,不巧,那位新来的老师刚洗完头,正好到门外到水,领导一闪身,问:“是小卞吗?”新教师赶紧回答:“不是小便,是洗发水。”
估计大家看完也是会心一乐,可转念一想,这同音字的闹剧如果发生在买房过程中恐怕是不会让人们笑出声来,说不定还会给您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定金 订金傻傻分不清
说到买房时的“定金”和“订金”,肯定很多人会觉得这是一码事,但这“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还是相当大的。
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意义与法律后果却大相径庭,甚至有人根本不知道 “定金”和“订金”这两个读音完全一样的词语存在着分别,事实上,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定金、订金、保证金、押金等混用、错用的案例比比皆是。
简单来说,定金是一种法定的担保形式,作为合同履行的金钱担保普遍存在于买卖合同关系中,在《合同法》、《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均有明文规定,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1、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2、定金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3、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
在这里需要提醒各位买房者注意,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买卖合同中,只要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违约都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损失。
换句话说,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但应在开发企业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
而“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
同时,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适用不了“定金罚则”,而是得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我想要告诉大家,当今楼市竞争激烈,某些开发商为尽快回收资金,尽客五证不全,无法出示有效合法的正规合同,但也会鼓动消费者先期交纳部分房款,做为订金或定金。而购房者在支付金额签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不要混淆“定金”和“订金”概念,此外合同上一般还会注明这笔金额是否会退还、几个工作日内退还等重要内容,也需要购房者多加留意。
购房定金能退吗?如何退才能成功
很多购房者选好房子交了定金,再仔细比对,发现自己买的房子性价比不高,想着换一套更合适的房子,那么问题来了,开发商或者中介公司不给退订金让人苦恼不已,对房子的好印象更是断然无存。购房定金到底能退吗?遇到购房定金问题应该如何去处理?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毕竟使购房者违背了契约精神。
当然,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购房当心 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经查阅发现有两个:
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信息来源自人事宝SQ------ www.rsb6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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