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招揽技能型人才

2017-01-22   发表于 灌水   阅读 4024   回复 0
急需紧缺性拔尖高技能人才可通过专项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取得预备技师资格证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报考武汉市事业单位时可视为本科学历;技能人才也可以当干部了,部分技能人才评职称率先免试英语和计算机……昨日,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一系列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吸引高技能人才留汉等政策。
据介绍,从近三年全市企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调查数据看,机电技术、交通运输、建筑工程、钢铁化工等高技能人才需求量居高不下。为此,我市近期连续出台了《关于实施技能兴汉工程的意见》《武汉市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实施办法》《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等3个政策性文件,首次从户籍、事业单位招考、人才流动等六大方面鼓励技能人才成长。
户籍方面,取得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在武汉就业并符合紧缺技能人才范围的,和大中专毕业生同样办理落户和人才引进手续。和过去相比,落户门槛大幅降低。
事业单位招考方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资格证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报考武汉事业单位时,其学历可分别视为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
人才流动方面,技能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可从企事业单位技能岗位向专技或管理岗位流动,也可通过公开招考(聘)向机关事业单位流动。
职称认定方面,工程技术类的高技能人才转换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审核可凭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证书,比照认定为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职称。
职称申报方面,在武汉制造企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备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者,可申报评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
此外,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线高技能人才,或技能竞赛优秀选手,可依照规定,采取专项招聘、专业测评、综合考核等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武汉市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实施办法》在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方面,有六大新突破。昨天,市人社局对相关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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