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还算折旧费,让英雄情何以堪

2017-03-30   发表于 灌水   阅读 4110   回复 2
图为:小章在他救人的小河旁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记者李曼英



“我只是想要回一点损失,为啥做了好事还没个好结果?”昨日,黄陂武湖烟波花园,24岁的小章无心欣赏春日美景,垂着头满腔委屈。


26日,小章跳河救起一名落水儿童,手机却被水泡坏了。过去的4天里,在手机补偿问题上,他和孩子家属无法达成一致。


船员跳河救人泡坏手机,


小章来自江苏,是一名船员,暂时租住在武湖。他介绍,26日下午2时,他在烟波花园散步时,听到“扑通”一声,一名五六岁的小男孩落入了一条小河里。他没多想,立刻跳入1米多深的河中,把小男孩救了上来。随后,不远处的两名年轻家长赶来,向他致谢。


小章说,把小孩抱上岸后,他才意识到手机还在裤兜里,拿出一看已不能开机。他向小男孩家长提出,自己马上要到外地出差,手机要尽快恢复畅通,希望对方能够帮忙修好。两名家长爽快答应了,还说如果修不好,可帮忙重新买部新手机,这让小章很暖心。


随后,男孩的姑姑谢女士赶到现场,用电动车将小章送回出租屋,途中两人找手机修理店未果。谢女士留下了手机号,并提议小章先冲洗干净,换身衣服后,再协商补偿的事。小章将手机拿去检测,结果是无法恢复如初。


补偿问题4天没达成一致


26日晚,小章与谢女士见面,说手机是自己去年“双十一”花600多元在网上抢购的,实体店价格近900元。他希望,对方能补偿900元,或在网上买部同型号的手机。谢女士在网上发现没货,双方商定补偿700元。


27日,因赶着要出差,而对方的钱也没打来,小章有些着急。从上午8时到11时,他用房东的座机给谢女士打了三个电话,均无人接听。担心对方失信,小章来到黄陂区司法局武湖司法所咨询,希望工作人员能帮着调解。


小章说,司法所介入调解后,谢女士有些反感,提出手机使用后有折旧,只愿赔偿350元。此后,对方还要求他立收据,且还要把坏掉的手机交出去,他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我并不缺这350元钱,就是感觉有些侮辱人。”小章说,既然对方冷冰冰丢下350元,还提出两项要求,那他干脆就一分钱都不要。旧手机上有他支付宝、银行卡的记录,为安全着想他肯定不会交出,目前他已花1200元另买了部手机。


昨日下午,谢女士在电话中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小章救了她侄儿,全家都很感激。小章要求补偿900元,她觉得高了,当天双方已谈好700元。次日早上,她因为忙着照顾孩子,未及时接听电话,小章又找到司法所。他们觉得小章实在太纠结,目前已将350元放到司法所,他随时可去拿。


律师:救人者有权追回损失


武湖街司法所介绍,小章不接受立字据、还旧手机,谢女士一家也坚持己见,他们调解三天还是失败了。“这本是一件见义勇为的好事,不料竟闹得如此不愉快。”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夫表示,小章勇救落水儿童,应得到鼓励和赞扬;在救人中遭受损失,有权向受益人追回。小章的手机并不太贵重,受益人斤斤计较其价值,小章有些难受可以理解。他建议,如果财物受损较大,可以报警确认见义勇为行为,同时提供相关票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尚重生认为,小章冒险救人,避免了小男孩可能的安全风险,其价值远远大于900元。被救者算折旧费,说明缺乏感恩之心,会让救人者寒心,也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司法调解部门应对此事有准确的判断,给予见义勇为者更多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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