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首批母婴室建成投入使用
8月底,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母婴室达到“十有”标准:即有统一的母婴室铭牌和导向标志;有一个干净整洁、私密安全的房间;有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有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和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有洗手池和饮水机;有婴儿尿布台;有婴儿床;有垃圾桶;有管理制度;有宣传母乳喂养相关知识宣传图画。
据了解,到今年10月底,天门市内火车站、城区汽车站、大型超市和卖场、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和旅游景区都将建成标堆化的母婴设施。各用人单位也将参照标准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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