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被确定为人口适度集聚区

2018-01-12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2万   回复 1
近日,《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宜居城镇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简称《规划》)正式发布。
这份规划不仅从“人口重点集聚区”“人口适度集聚区”“人口控制优化区”“人口适度外迁区”4方面指出了湖北城镇发展战略分区,还十分详细地列出了全省城镇等级结构,涉及500万人以上城市、200-500万人城市、50-100万人城市等8种规模城镇共781个。
“一主两副多极”下的最新
城镇战略分区!
http://news.cnhubei.com/xw/jj/201801/W020180107374472773009.jpeg
根据湖北“一主两副多极”的区域发展战略,最新城镇发展的战略分区长这样:
http://news.cnhubei.com/xw/jj/201801/W020180107374474077914.jpeg


省域人口流动分区引导表


人口重点集聚区 的主要特征是城镇化程度较高,核心城市人口密集,二三产业发展程度较高;人均农业资源少,农业富余劳动力较少,对周边地区的带动作用逐渐加强。将通过集中用地指标、优化人居环境、提升核心城市综合功能等途径推进本地区人口和产业进一步向城镇集中。
人口适度集聚区 的主要特征是人口密度较大,人口异地就业比重较高,城镇化对于提升居民收入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几类地区凭借自身在区位、资源、产业和自然禀赋等某些方面的优势而具备一定的人口集聚能力,在国家区域政策扶持、区域交通条件改善、沿海产业转移等背景下,这些地区的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人口控制优化区 人口流动引导政策主要包括稳步推进人口由生态较为敏感地区、受洪水威胁地区向综合条件较好地区转移,重点推进人口向县城集聚,区内总人口略有流出;丘陵地区应发展旅游和林特经济,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引导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等。
人口适度外迁区 本地城镇化动力相对较弱,依靠本地非农产业难以解决城镇化问题,需要向其他地区迁出一定数量的人口。本区域的人口流动引导政策主要包括加强财税转移支付,保证基本公共服务;推进生态移民,人口重点向本区外中心城镇集聚,适度向本区内具备较好发展条件的县城集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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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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