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确定为“智慧公诉”省级试点单位 计划今年六月实现智慧办案

2018-03-15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2604   回复 0
今年,我市被确定为“智慧公诉”省级试点单位,日前我市已制定试点路线图,计划今年6月实现智慧办案。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促使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智慧公诉”建设主要包括公诉办案智慧辅助系统、远程视频系统、智能语音系统等方面内容,开展“三远一网”(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系统建设。

为确保工作落实,市委政法委制定了我市“智慧公诉”省级试点路线图。按照该路线图,计划2018年5月完成远程视频系统,确保市看守所达到远程提审、远程开庭的要求;6月,完成智能语音识别记录系统,保障讯问时同步录音录像符合相关规定;完成公诉智慧办案助手系统,实现智慧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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