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对2018年实施虾稻共作模式有关对象予以奖补
2018年的虾稻共作奖补对象实施的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必须是2018年新开挖建设,面积连片20亩以上、且田间工程没有享受财政资金补贴,田间工程建设符合施工设计标准;全市范围内实施虾稻共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户为奖补对象;奖补标准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面积连片20—100亩(不含100亩),每亩奖补200元;第二类为面积连片100—500亩(不含500亩),每亩奖补300元;第三类为面积连片500亩以上,每亩奖补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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