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随8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到位

2018-07-10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6411   回复 5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彭丹)9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对2017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进行调整,随8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到位。
  据悉,此次调整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三个部分。定额调整分为三个退休时间段,即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参保人员每月普调3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参保人员每月普调40元;199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参保人员每月普调45元。挂钩调整即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4%。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另外,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8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即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此次调整的增资金额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随2018年8月养老金一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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