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墩建火葬场征地几百亩,当地居民反对,能不能征求好居民的意见再建设?
这让周围的农民如何生活?
一般其他地区和城市建立火葬场和大型公募都会谨慎选址,都会优先选择用山地,天门政府选用农田,农民没有地后,怎么生存?为何不选址山地?
如果农民不同意是否有发声的权利?
无关利益有关以后如何生存,连以后生存都受到影响了,利益有何用。有关部门是否有考虑周全?
如果有考虑周全能否公布一下具体的方案措施?
视相关法律而不见,那是知法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公墓应当选用荒山脊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公路两侧。建火葬场、殡仪馆及公墓选址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高标准,高起点,高环保性地建设。
相关部门却知法犯法,准备将火葬场、殡仪馆和公墓建设选址在文墩村基本农田上,与相关法律法规背道而驰。
赞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