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推行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2018-09-20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7668   回复 1
近日,天门市一建设项目有关负责人向劳动保障监察局出具了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担保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为降低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天门在全市建设领域推行以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是指银行应承包商或企业申请,保证其在劳务用工合同项下或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支付工资的书面承诺,不但缓解了企业财务的压力,也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如期、足额、及时发放。

据了解,此前,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天门市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铁路、土地整治、园林绿化、电力、通信、天然气和装饰装修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工程建设领域的工资保证金,由建设单位(业主)和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工程造价100 万元以下(含100 万元和100 万元以上)分别按5%和4%的标准,缴纳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立的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缴纳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未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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