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中小学生幼儿美术书法作品比赛的通知

2011-03-17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4万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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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天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添加时间:2011-3-16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2011年,我们将迎来建党九十周年、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及幼儿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联合举办湖北省第十五届中小学生幼儿美术书法作品比赛。为做好比赛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含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及3岁以上幼儿均可自愿参赛。比赛分美术幼儿、小学、中学(含高中)以及书法小学、中学(含高中),共5个组别。

二、作品要求1.参赛作品由作者自由命题并自己创作完成。2.作品可以参照下列内容进行创作:(1)中小学生及幼儿丰富多彩的校内或校外生活;(2)对和谐世界的美好愿望及憧憬;(3)回顾中国共产党九十年的奋斗历程及辉煌成就;(4)辛亥风云、武昌首义百年;(5)湖北特色的民俗风情;(6)感兴趣的其他事物或奇思妙想。作品要充分体现中小学生和幼儿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力和时代感,绘画作品应富有童趣,创意新颖,形式多样,避免成.人化。3.作品形式(1)美术:包括绘画(画种不限,含电脑绘画)、设计、美术日记(画面加文字,每件不少于3幅画)、手工制作(仅限纸贴、布贴)等作品。作品规格尺寸一般不超过60cm×40cm,美术日记每幅幅面可适当缩小。(2)书法:包括软笔、硬笔书法和篆刻。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硬笔书法作品尺寸不小于8开纸。作品应体现作者的基本功,由作者自己题款。草、篆书应在作品背面附译文。4.所有作品均不需装框或装裱。5.初中高年级、高中学生美术参赛作品以美术专业基础训练习作为主,鼓励创作。6.每件作品限一位指导教师(如有多名,只承认第一人)。

三、评选办法省比赛组委会届时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分组分类评出金、银、铜奖和优秀奖,并颁发奖励证书。

四、报送办法1.通过逐级选拔,各单位遴选5件以上优秀作品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办公室。2.每位作者可选择一项或多项报名参赛。3.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并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附后)。4.作品报送截止时间:2011年5月6日。

五、有关事宜1.为做好比赛的各项组织工作,市教育局体卫艺办公室将负责比赛活动的征稿、收件、咨询等项工作。2.为了保证参赛作品的真实性,各选送单位应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3.本届比赛获金、银、铜奖的作品名单将登录湖北省群众艺术馆网站(http://www.hbqyg.cn),作者届时可上网查阅。4.省比赛组委会办公室对每件参赛作品收取10元评审费。评审费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办公室代收。附:湖北省第十五届中小学生幼儿美术书法作品比赛参赛作品登记表。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湖北省第十五届中小学生幼儿美术书法作品比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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