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局这次号召两轮·三轮电动车·摩托车上牌备案是好事,为什么工作人员只登记车的颜色·车牌号和定位器编号而最重要的车身大架号不用登记记录在册,如果小偷把车辆盗去卸掉车牌和抠掉定位装置,那车辆找不回来(明知是你的车而人家就不承认是你的,因你的车没有重要标志记录。保险公司收取那么多保费而赔付给你才那一点点。)或者移花接木把这个车牌放到其它相同的车上去(就象机动车套牌出什么事了找原车主)等等问题,请问车辆是否需要重新补登车架号在册?
公安局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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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车辆防盗备案是把车(车架号,电机号)、牌、人合一,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时按购车发票登记车架号,同时对车辆进行细节拍照,并归入存档系统,生成该车唯一的电子档案,即便防盗系统被破坏,可根据该车电子档案车辆进行查找。目前我市已备案的车辆被盗76台,找回74台,赔付2辆(其中1辆后来又找回),赔付标准是由保险公司保额比例配对的“电动车新车1400元,摩托车新车2200元”,最大限度的减少车主损失。
您反映的问题,可能是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中出现的登记不全,我局内保支队将督促人创公司加强员工管理,进一步做好登记备案工作。感谢您的关注、监督和建议!
天门市公安局
2019年4月15日
签发人姓名:丁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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