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看文广新局是怎样忽悠我们老百姓的~~!!!!!!!!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已我对法律的理解,以上这些KTV明显是不符合规定,所以才会出现严重的噪声扰民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认真担负起自己的职责,而不是接到群众投诉就下一个停业整顿通知书,和经营业主写一个晚上11.30停业的合同。下一纸通知书KTV就停业了吗?你合同写晚上11.30关门。业主就会赶走客人关门收业?有关部门的这些回复我感觉没有解决问题,相反前壕这块的KTV发展越来越壮大,有几家已经把私人民宅全部包下做KTV包箱长期经营。周边群众意见很大。
文广新局 回复内容:网友无名:
你好!
前壕文化市场是市政府规划的文化娱乐市场,已经营十多年。待市政府重新规划新的文化娱乐场所后,前壕文化市场KTV扰民问题才能彻底解决。
天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7月9日
该局回复对我提的问题不做正面回答,反而把球扔向了政府~
前壕文化市场是市政府规划的文化娱乐市场???请问贵局:市政府什么时间出台的几号文件让前壕文化市场可以经营KTV ,迪吧?如果真的有这份文件,请出示。我想知道市政府文件会不会违反全国人大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市政府重新规划新的文化娱乐场所?请问有这个计划吗?是是在这计划实施之前我们老百姓就应该受到合法的噪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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