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上中学时都学过,“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作为公民,你和你的子女(可能尚未出生)享受(或即将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含生殖保健服务)。那么,卫生健康部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委托授权村妇女主任,对本村育龄妇女进行婚育情况的登记建档,是正当合法的工作。公民有义务配合,提供相关婚育证件和信息。
从投诉言论可以看出,该育龄妇女属于典型的天门农村式思维——讨厌服从管理、遵守规则:平时办一些正当手续嫌麻烦,吐槽“有个屁用”;真正到了有用的时候,又慌打手脚,挖空心思找熟人走后门。(造成社会种种无序和混乱,罪魁祸首都是因为某些人不愿意遵守规则)。
准确的人口生育信息是国家政府决策(如在医疗、教育方面进行投入等)的重要依据。当某些社会公共资源(如就医、入学等)紧俏短缺,你无法享受到,你会骂这个社会、抱怨政府……
请反思一下,你连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进行信息登记建档,都不愿配合?还反复抱怨“真烦人”!
典型天门式“巨婴”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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