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回复牛(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回复)

2019-09-21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2.6万   回复 19
最近,天门某小区业主在书记版反映要求物业按时公开小区收支账目,相关单位回复涉及“隐私”,小民这就搞不明白涉及什么隐私?谁的隐私?
  • 回复19
用手机APP,阅读发表更方便
请先后再发布回复
我的回复
天门市房管局 最后回复于 2019-09-26

粉丝 18

2019-09-23
:很好,谢谢回复!贵中心作为直接监管部门应该很清楚天门所有物管公司有没有按贵中心要求按时公示。这些条例和办法还需贵中心通过监管,积极的采取严厉措施实实在在落地才好。
还有,如果物管公司没能按条例和办法要求按时公示小区收支情况,贵中心作为直接监管部门有何举措?小区业主能否不缴或缓缴物管费呢?
2019-09-23
@小马过河66: 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享有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或者提供无偿服务。
如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有关信息的,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我们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我们将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2019-09-26

粉丝 40

2019-09-21

粉丝 78

2019-09-21

粉丝 23

2019-09-21

粉丝 8

2019-09-21

粉丝 10

2019-09-21

粉丝 1

2019-09-21

粉丝 1371

2019-09-21

粉丝 17

2019-09-21

粉丝 1145

2019-09-21

粉丝 6

2019-09-21

粉丝 74

2019-09-21

粉丝 23

2019-09-22

粉丝 17

2019-09-22
:把你费心了,慢走好。
2019-09-22
:@小马过河66 别人光明正大的回复,
2019-09-23
 我也光明正大质疑
2019-09-23
正在努力加载...

赞过的人

举报

请点击举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