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哪个镇的,无安全管理意识,一出事推个四五六
庆幸的是正值春节,路上行人较多,杨老太很快便被老伴及路人救起,随后杨老太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21917元。
该井盖所有权系镇政府,杨老太受伤前该井盖就已经缺失,不少行人在此受伤,杨老太摔伤后,镇政府及时对窨井进行了维修加固。
事故发生后,杨老太找到镇政府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1月25日,杨老太诉至天门法院,请求判令镇政府赔偿其各项损失6万余元。
镇政府辩称:
杨老太在夜间行走,应尤其注意自身安全,且事故发生地段照明状况良好,杨老太应对自身受伤承担主要责任。该处井盖缺失在本次事故中仅为次要原因,故镇政府只应承担次要责任。
天门法院审理查明,镇政府作为窨井的管理者,在井盖缺失后未能及时进行维修更换,也未能采取安全警示标示提醒行人,最终导致行人受伤,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因为本案事实清楚,争议点小,主审法官段江红在庭审结束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段江红向镇政府释明法律关于对公共场所管理者责任的相关规定。最终,镇政府承认工作存在失误,当场对杨老太进行了赔偿,杨老太对镇政府予以谅解。天门人民法院
网络图片
作者补充于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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