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10-09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2.6万   回复 8

各参保对象、各医保服务中心: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政规〔2017〕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政规〔2017〕3号)精神,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0年特殊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病种
1.中风后遗症  2. 重性精神病   3. 肝硬化   4.心脏起搏器安装术后  5.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6.冠心病   7. 高血压病   8.糖尿病  9.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  10.扩张型心肌病  11.重症肌无力   12.强直性脊柱炎  13.系统性硬化症  14.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5.慢性肾功能衰竭   16.股骨头坏死    17.类风湿关节炎   18.帕金森病和帕金森综合症  19. 癫痫    20.痛风    21. 甲亢    22.肺结核   23.地中海贫血   24.支气管哮喘    25.支气管扩张   26. 慢性骨髓炎
二、申报对象
    患有上述疾病的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
三、申报所需资料
    1.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近三年的住院病历(超过三年需提供近期检查报告等依据);
    2.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地点
    城乡居民到医保服务中心乡镇窗口申报,城镇职工到市医保服务中心(陆羽大道西34号人社局二楼慢性病窗口)申报。
六、待遇享受时间
    申报资料经专家鉴定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
备注:1、所提供的申报资料必须是近三年内的住院病历资料及相关辅检资料,不接收单独门诊资料或与申报病种不符合的资料。
    2、所有申报资料要存档,预留存根,请提前复印。
    3、申报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31日,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申报。
    4、在申报地点填写天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申请表。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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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复

粉丝 25

2019-10-10
:去当地人社部门咨询一下。
2019-10-10
:@开心猫 家住杨林,是不是要去天门问,还是杨林问
2019-10-10
 在当地问,应该在杨林问。
2019-10-15

粉丝 102

2019-10-09
:正因为不知道所以需要宣传呀
2019-10-10

粉丝 702

2019-10-09
:谢谢关注!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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