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块钱转给了千里之外的陌生人,皂市法警及时追回

2019-12-07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3万   回复 9
最近,天门皂市镇居民许某被一件事闹得很烦心,原来他在用手机给亲戚转账时,一不小心输错了账号,将5万元转给了远在千里之外的一位陌生人。这笔钱可是亲人治病的救命钱!这下可咋办?

情急之下,许某立即报警求助,得知汇错的账户户主是辽宁省北票市一65岁的老人李某,因担心钱款无法追回,许某匆匆来到天门法院皂市法庭起诉,请求帮助。

承办该案的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电话联系李某,但因李某的方言难懂,一时难以沟通,无法确认其身份。经过反复沟通,李某通过其女婿郑某与法庭干警联系,在与郑某的交流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愿意通过法庭调解归还这笔钱。

考虑到65岁的老人到1700多公里外的法庭开庭不方便,法官出差过去成本又太高,承办法官决定邮寄调解协议书给对方签字。

▲皂市法庭法官助理黄良红与当事人视频通话

通过与郑某视频通话,李某手持身份证在镜头前核实好身份、确认邮寄地址后,法庭干警迅速将商定好的调解协议邮寄了出去。许某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了。

 法官释法 
本案中,李某收到的5万元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因此,若有不当得利事件发生,受损方要及时联系对方退还所得利益,受益方也负有返还的义务。

如的确收到他人误转的款项拒不返还,则构成不当得利,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社会经济活动中,网上转账需谨慎,付款信息多核实;误收转款别侥幸,积极配合退失主。

作为受害人,发现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马上与对方沟通,沟通不成,及时起诉。同时要注意对方身份信息的收集、证据材料的保存。作为受益方,也万不可存侥幸心理,对于获得的利益要及时返还受害人。

手机转账尤其是大额转账时,尽量选择延时到账的转账操作(微信功能可设置或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账确认前务必核对清楚对方的信息。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皂市法庭黄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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