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分配方案实施。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调换房屋。
二、入住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签定《人才公寓楼住房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三、公寓楼内公共财产,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转移,入住人员应爱护公物,不得人为损坏、拆改、砸、踢、摔等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维护公寓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不许在墙上乱涂乱画;严禁在室外过道、楼梯间堆放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五、入住人员要注意防火和用电、用气安全,不得在公寓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入住人员应当遵纪守法、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不得在公寓内大声喧哗、酗酒、经商或开展赌博等其它违法活动。
七、人才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凭卡入内。凡来访人员需出示证件、说明理由、登记备案后由租户带领入内。
八、以上管理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望各位住户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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