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成员获刑八年,涉案金额六百余万元!

2020-01-20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3.1万   回复 3
近日,利用电信网络,以销售药品为幌子,骗取不特定多数人财物的熊想珍(女,天门市马湾镇张湾村人)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成员梁俊,被天门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案情回顾




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武汉天一中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创业街分公司负责人熊想珍,聘用被告人梁俊负责销售、培训员工以及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聘用胡俊杰管理财务、物流,聘用刘文刚、袁可祥、白玲、明飘飘等三十余人为销售员,分成4个销售组。销售人员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上发布治疗男性疾病的广告,冒充教授的学生、医生助理,诱骗不特定多数人购买“清宫寿桃丸”等药品,骗取财物。



梁俊被熊想珍安排参加“话术剧本”等骗术方法学习培训,在担任经理期间,利用所学习的“话术剧本”培训销售人员推销药品,联系广告业主为销售药品作虚假宣传,管理销售人员。熊想珍按月薪3000元和月销售总额的6‰支付梁俊的报酬。梁俊在任经理期间,涉及诈骗金额共计6353525元,其个人违法所得100000余元。



审理认为




天门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俊明知熊想珍成立的公司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销售药品为幌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不特定多数人财物,而积极参与,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梁俊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根据被告人梁俊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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