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配送、团购和代购行为的通告

2020-02-26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7万   回复 17
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配送、团购和代购行为的通告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等法律法规定,现就我市规范疫情防控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配送、团购和代购行为,通告如下:
  一、经营者配送的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主要包括:米、面、油、肉、蛋、奶、蔬菜、调料和母婴用品等。
  二、经营者配送的物品,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明码标价。配送套餐的,应符合实用、经济、急需的原则,非生活必需品不得列入套餐进行捆绑销售。
  三、经营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2.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3.不得利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价格欺诈手段诱骗消费者;
    4.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5.不得配送卤菜、熟菜、凉菜等易变质,无包装食品 ;
    6.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牟取暴利;  
    7.不得在门店开展零售业务。
 四、凡从事团购、代购人员不得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五、经营者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情节较轻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依法没收违法所得,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典型案件及时曝光。
  代购、团购人员价外加价、牟取私利的,在媒体予以曝光。属党员干部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各类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

    天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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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79325132 最后回复于 2020-02-27

粉丝 14

2020-02-26
 收集证据举报
2020-02-27
 你是投诉无门,好的是前两天政府召开了这方面的专门会议,看有没有一点好转。
2020-02-27
 冇得法地,今天打个电话搞了点蔬菜,短斤少两,比原超市翻倍。Q一付,跑了。回家一看,少很多。。打电话质问小仔。说是搞错了。一把抓一点豆角,说3斤。说少拿一把。明天补回来。你明天还买不买呢?简直是无天无法。关在家里又动断不得。平常亮这小仔也不敢骗爷。马戈隔壁。差火。(武汉嫂子的活)。
2020-02-27

粉丝 1371

2020-02-26
:说的大实话,为什么公交治理不好,因为主要领导都是公务车。
2020-02-26

粉丝 1267

2020-02-26
:怎么没有联系电话?
2020-02-26

粉丝 2

2020-02-26

粉丝 1043

2020-02-26
:别乐观。
2020-02-27

粉丝 80

2020-02-27
:你说的非常对! 关键是党政一把手看不到,如果他俩看到了,肯定要重手处理的一批只说不干、欺上瞒下的干部。
2020-02-27
 他哪里看不到呢,又哪里不知道呢。疫控是s面指令。民生物价是百姓的事。唯上可腾达。为下丢乌纱。百姓怨几句?又能耐我何?
2020-02-27
 怎么看不到???天门官员难道不买菜吗???
2020-02-27

粉丝 691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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