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未成年人网络打赏无效 可以退还

2020-05-19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4396   回复 0
近年来,我国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发展迅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现象广受关注,也出现了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那么,未成年人打赏有效吗?最高法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的态度是:无效
新出台的《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总台央视记者 李文杰 黄一宸 韩文炀)
  • 回复0
请先后再发布回复
我的回复
正在努力加载...

赞过的人

举报

请点击举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