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司法厅:省级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全省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班举办

2020-09-22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1万   回复 3
省司法厅主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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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司法厅:省级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全省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班举办

9月21日,省司法厅会同省检察院举办省级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全省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人民监督员的政治意识、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更加科学规范地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嗣元,厅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曾群出席会议。
充分考虑品行表现和年龄、学历、界别、专业等因素,经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公示公告等程序,全省共选任1472名人民监督员。
 聘任仪式上,曾群宣读了《湖北省司法厅关于选任郭承伟等145名同志为2020年至2025年度省级人民监督员的决定》。出席聘任仪式的领导向省级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聘书。离任、留任和新任的三位代表分别发言。
刘嗣元指出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人员监督员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讲政治、讲法律、讲纪律,通过积极参加案件讨论、庭审观摩、案卷评查等活动,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忠实于事实真相,真正成为维护司法公正的监督者。
 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具体案件监督中准确把握监督办案需要考量的各种因素,认真研究,吃透案情,在充分考虑运用法律规则的基础上,特别是要善于从社会良知、道德情感角度提出监督意见。
 郑青表示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推动了人民监督员工作深入开展。
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更高站位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贯彻执行好人民监督制度。以更严要求全面支持监督,为人民监督员提供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巡回检察等多种监督途径,将检察机关办案活动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畴。
 同时,加强与省司法厅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合调研、联席会议等制度,形成工作整体合力,以更大力度协作配合监督。通过为人民监督员了解检察、参与检察、关注检察提供便利条件,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办理反馈机制等,以更实措施着力保障监督。

本次培训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为期三天。60名在汉的省级人民监督员在省司法厅主会场参加培训。各级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为本级或本地的人民监督员设置分会场。培训期间,省检察院、省司法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将围绕人民监督员管理系统操作、省检察院业务工作等进行深入讲解,邀请人民监督员实地参观学习检察院相关业务工
省司法厅主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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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我市推荐、省司法局遴选了20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其中来自多祥小学的肖述方老师代表留任的人民监督员在湖北省司法厅参会并作典型发言,上图右一为肖述方老师。
天门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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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门分会场参会的人民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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