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点场所实施 预防性环境消毒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抓好“人、物、地”同防,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决定,在重点场所开展预防性环境消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消毒时间从即日起实施,12月13日(星期日)前开展集中彻底的环境消毒工作。二、消毒范围消杀作业范围为全市各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宾馆、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含托幼机构)、福利机构和养老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汽车客运站、火车站、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以上各类场所自行开展消毒工作。三、注意事项重点场所消毒期间,请广大市民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并避免与消毒药品接触。 天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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