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分到责任人
天门市2021年小型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公示
为切实加强我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全力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2021]212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我市全面落实了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逐库落实管理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现就我市2021年小型水库相关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天门市2021年度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点击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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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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