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温情入“铁窗” 天门法院书信调解一起服刑人员离婚案

2022-01-18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万   回复 2
“张法官,您的来信我已收到,倍感意外……让我真切感受到法律冷酷中的丝丝温暖,在这里向您表示深深的感谢!”

“我尊重女方的意见,同意离婚,抚养权也归女方”。

书信是一种传统的交流沟通方式,溢于文字里的真切情感能给人带来更多的温馨和感动。近日,天门法院皂市法庭借助书信成功调解了一起服刑人员离婚案。
天门市九真镇某村村民罗某(女)与天门城区居民胡某(男)于2009年6月相识并恋爱, 2011年罗某与胡某按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2012年罗某生育一女,2014年两人在民政局补办了结婚证。2016年11月,胡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目前正在服刑,几年间都是罗某在抚养孩子。2021年10月,罗某向天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两人离婚。

承办法官张晓莉得知胡某正在沙洋某监狱服刑后,通过电话与监狱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称因疫情原因不能与当事人进行现场会见。为减少胡某的抵触情绪,提前了解胡某的想法,张晓莉撰写书信一封,向胡某说明本案相关情况,并希望得到胡某的答复。
        胡X:
你好! 我是天门市人民法院法官张晓莉,首先向你问好,愿你在监狱能认真改造,我们欢迎你能早日回归家园!今年10月15日,我们赶赴监狱,向你送达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本欲与你会见,顺便跟你聊一聊家常,了解你与罗XX的感情状况及你对你们婚姻的看法,还准备了你的女儿的照片、视频以慰你思女之情。可惜因疫情阻隔,当日未能会见,只能将法律文书通过监狱干警转交于你,我深表遗憾,如今只能通过书信方式向你询问意见。爱情是婚姻的基础,然爱情需要保鲜,婚姻需要经营。所有步入婚姻殿堂的两个人都是奔着相爱相守共度一生的。按罗XX诉状所述,她与你相识恋爱时年仅16岁,按民间习俗结婚时仅18岁,后来为你生育了一个女儿,也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可见,共同生活初期你们感情不错,如能一起打拼、努力挣钱、共同抚育可爱女儿长大,家庭生活定可美满如意。女儿WW三岁半,正是需要父母陪伴保护之时,你因贩卖毒品被公安局抓获,后被判处有期徒刑。现在WW已经快9岁了,是小学三年级的小朋友了,罗XX独自照顾着她慢慢长大,说WW喜欢跳舞呢。这个月11号就是WW9岁的生日了,在她生日来临之际,你是否有想对她说的话呢?

你已收到民事起诉状,对你们的夫妻关系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是何意见?是认为你们的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还是认为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同意离婚?如果同意离婚就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是否有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需要分割,二是你们的女儿的抚养问题,罗XX请求女儿由她抚养,并不要求你承担抚养费,鉴于目前你人身尚且不自由,女儿又未成年需要人悉心照料,罗XX的请求尚属合理。待你出狱归家后,你们可就孩子的抚养再行协商。无论你是哪一种意见,都请你书函我院,让我们得知你的真实想法,以便我们与罗XX进行沟通。谢谢!最后,再次愿你好好改造,积极表现,早日获得减刑机会,早日回归社会,回到亲人的身边! 回函地址:天门市人民法院 收件人:张晓莉
去信一周后,张晓莉法官收到了胡某的回信,胡某在信中表明自己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因财产分割细节还需双方确定,张晓莉法官前往监狱,通过监狱视频与胡某会见,确定了最终的调解方案。
不久,皂市法庭收到了沙洋某监狱寄来的一份已签字捺印的调解协议。张晓莉制作民事调解书后,再次撰写了一封短小书信,信中叮嘱胡某认真改造,争取早日与家人团聚,随后,张晓莉将信件随民事调解书一起邮寄至沙洋某监狱。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最终调解结案。
来源:皂市法庭 庞小丹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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