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法院:新冠肺炎疫情是众所周知的事不需要举证证明

昨天 14:50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1389   回复 0
天门法院断案不按照民法典规定,不按照最高法指导意见,在一方当事人主张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另一方提出需主张证据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判决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众所周知的事情,不需要举证证明。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更有意思,在判决中改了说法,不直接说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了,在没举证证明的情况下,说是新冠造成了影响,然后还是一样的判决结果。
两级法院完全无视法律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无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最高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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