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城乡居民:
根据国家、省、市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确保人人持卡享受医保待遇,从2019年5月5日开始,我市16周岁以上参保居民停止使用身份证号进行门诊统筹和住院结算,必须使用社保卡就医结算;16周岁以下无社保卡居民可以暂时使用身份证号结算。
请无社保卡的参保居民按照就近原则,及时到市人社局一楼大厅社保卡窗口或乡镇人社中心申办社保卡;因社保卡制卡需要一定周期,期间需就医结算的,请到市人社局一楼大厅社保卡窗口办理临时社保卡。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社保卡窗口王诗琴5297034
市医保局业务咨询谢国涛5229573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23日
关于规范城乡居民持卡就诊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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