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1家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法治建设示范点

2019-06-19   发表于 天门聚焦   阅读 8801   回复 2
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杨蜜)18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近日通报了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学校”、“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法治建设示范医院”、“法治建设示范企业”名单,我市11家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法治建设示范点。
  据悉,按照《2017年法治湖北建设工作要点》的部署安排,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经过严格审核、实地考核、集中评议、网上公示,评选出了一批省级法治建设示范点。其中,我市育才小学、岳口初级中学、佛子山镇中心学校被评为省“法治建设示范学校”,竟陵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皂市镇李场社区、皂市镇泉堰村被评为省“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被评为省“法治建设示范医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公司、湖北华世通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天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省“法治建设示范企业”。
  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各创建单位积极对标要求、对照标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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