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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我编辑了~~土地证,有希望了~~
明天星期六,国土资源局竟陵分局的领导都不休息,专门来小区现场办公~~现场解决业主的问题~~
等这件事办下来后,老孙会静下心来写点东西的~~
感谢天门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感谢竟陵分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谢谢!辛苦了~~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本人很淡定,本以为这一辈子都不会申诉什么的,这些日子为办一个土地证,觉得很纠结,今天来这里一吐为快:本人居住在天门市陆羽花园(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11号)由江西景德镇某房地产商开发,2004年发售。无良开发商售完房屋就销声匿迹,未给我们这些业主办理土地证,市土管部门也无人询问本小区土地证办理情况,购房至今9年,本小区近90户业主均属无土地证的“黑户”,造成我们小区业主房屋交易、过户、房产抵押贷款等诸多不便。鉴此,陆羽花园业主2013年7月29日联名给天门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证,申请书已于7月30日送交天门市国土资源局,该局接待我们的同志(1103)说办理本小区土地证需与市政府商议后才能发放。今天(2013年8月20日9:00左右)业主周秀文、陈慧蓉等又将申请书递交市信访局,该局经办人员说需要我们提供大土地证,大土地证在什么地方我们业主怎么会知道,当初买房子的时候是2004、2005年,当时买单元就是一手交钱一手拿房产证,没听说要土地证之说,土管部门也没人来宣传,一晃九年过去了,大土地证在哪里,房产开发商又在哪里?是否已经亡故,谁又说得清楚......如果万一大土地证在开发商手上,开发商真的死了,难道我们这个土地证就拿不到了吗?  本小区业主已建好联名办理土地证的备忘网站,我们并不希望将这个维权事件炒得火热,尽早办理土地证是我们这些业主的殷切希望,望有关领导体恤民情,敦促主管部门帮我们办理土地证,谢谢了。





网友:网络游民 发表时间:2011-5-20 12:06从张场到石佛公路路段,破乱的不成样子,路面坑坑洼洼,车辆行走异常艰难,骑自行车和电动车摩托车等,更加艰难,一不小心就会摔跤!特别是从卢嘴砖瓦厂到是否路段,尤其突出。这种状况已经几年了,一般是出现了巨坑,才有人弄点石子添添了事。现在不是村村通公路吗?能不能把此路段彻底修修,方便百姓出入?
佛子山 回复内容:“网络游民”网民:
您好!
您在网上留言:“张场至石佛的公路该修一修了!”现回复如下:
张场至石佛公路全长4.5公里,于2004年按通村公路标准建成沥青路。公路建成后,由于该路段车流量比较大,特别是运输车辆多,造成该路损毁严重。该路段所在地青龙、卢咀等村,虽然每年对这些破损地方进行维护,但是由于超载超重车辆较多,该公路仍然出现了大面积的损坏。对此,我们一方面将加大对该路段的维修,保证该路基本畅通,另一方面,积极对上争取政策,力争早日将该公路修建成高等级的水泥路,同时,希望所辖村群众出资出力,为该路早日建成高等级水泥路做出贡献。
佛子山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对于佛子山镇人民政府的答复,本人有几点疑问: 1、虽然每年对这些破损地方进行维护,但是由于超载超重车辆较多,该公路仍然出现了大面积的损坏。既然知道是因为超载超重车辆较多造成路面大面积的损坏,那么为什么不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超载车辆呢?难道对于超载车辆政府无法控制?2、由于该路段车流量比较大,特别是运输车辆多,造成该路损毁严重据本人所知,此路段车流量并非较大,只是超载车辆较多而已(比喻砖瓦厂的拉砖车较多,且一般都是超载的),平常老百姓出行基本靠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无公交),而这几种车,即使流量再大,也不会大面积损坏路面吧?3、积极对上争取政策,力争早日将该公路修建成高等级的水泥路, 积极对上争取政策,这个思路我赞同,此路段损坏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的事了,现在市政府倡导的“村村通”,在此东风之下,一直拖到现在,还在争取,是不是有点“怠工”的意味?4、同时,希望所辖村群众出资出力,为该路早日建成高等级水泥路做出贡献。该路段主要损坏原因系超载车辆较多,那么这么多超载车辆所损害的群众的利益,却需要无辜群众来买单,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呢?既然这些车辆是以破坏路面的代价来实行所谓的盈利的,那么是不是可以考虑从他们的盈利中拿出一部分,来作为此路面的修复和升级呢?我相信,只要政府有这个决策,一定能找到方法滴!

最后,希望政府能真正的考虑百姓利益,站在百姓的立场上为人民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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