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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在天门市全市范围开展“五小”车辆综合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治理对象两轮电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及未纳入国家机动车登记范围的低速四轮电动车(统称“五小”车辆)治理范围全市范围(以竟陵街道办事处、侯口街道办事处、杨林街道办事处、岳口镇、小板镇、黄潭镇、九真镇、石家河镇、横林镇为重点治理区域,辐射其他乡镇)。治理措施(一)登记上牌。2023年3月11日—2023年4月10日期间,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免费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和两轮、三轮、四轮燃油摩托车,按照法定上牌程序到市车管所申领机动车号牌,工本费由车主自行支付。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三轮车、四轮车免费申领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号牌。(二)通行管理。从2023年4月11日起,严禁未依法登记取得号牌(含临时号牌)的“五小”车辆上路行驶。从2026年3月10日起,临时号牌废止,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两轮、三轮车、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三)打击违法违规。公安、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将依法依规打击治理下列违法违规行为:1.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含安装遮阳伞、车篷)的;2.不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3.不按交通法律、法规行驶、停放的;4.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电动车、摩托车的;5.无证驾驶摩托车的;6.非法载客、违法载人的;7.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门市“五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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