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门市曾经最高端的楼盘东湖国际花园,再次登峰造极,1号居民楼惊现一根超过23楼楼顶,高达70米的“史上最牛小区烟囱”,业主们群情激愤,纷纷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部门反映投诉. 据了解该烟囱由位于1号居民楼底层的开心阁餐馆私自安装。因业主们长期投诉在居民楼底层违法违规开设的开心阁和味记两家餐馆,开心阁老板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安装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了个人私利,严重损害小区业主利益,视小区住户生命安全为草芥。
经查开心阁餐馆新建于2018年2月2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2年之后,已违反中央,湖北省委,天门市委如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违反2016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号主席令第81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2.违反《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五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等项目:(一)居民住宅楼;(二)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3.违反2015年7月28日实施的《天门市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第12条:居民楼底层禁止开设餐饮、加工、娱乐、宾馆。
4.违反2014年10月15日实施的《天门市物业管理办法》第58条: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住宅楼底层和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以及安全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经营场所。
综上东湖国际全体业主请求天门市委领导主持正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法关停开心阁和味记两家违法违规开设的餐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