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海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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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房子需要卖的可以在网上发布售房信息,非常方便。但是有一条,既然通过网络发布信息,那就依靠网络找到买主,经双方协商议价,可以成交,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就千万不要给中介插足渔利的机会了。笔者今年三月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售房信息,半天之内就有四名中介经纪人打电话向我索取联系方式,我没有经验就把手机号码给他们了,没想到竟酿成非常不好的后果。由于我的失误,我被其中一位经纪人设置成是我委托她帮我卖房了七月的一天,一位买主想看我的房打电话联系我,没想到接电话的是她。她然后打电话联系我去开门,领着买主来看房。买主看了我的房很满意,向我表达了想买的意愿和出价范围,双方未留电话号码就走了。可是她掐在中间要向我们买卖双方各收取成交额百分之一点的中介费,我说这样收我不能接受,她说现在都是这样收的,并且恶狠狠的说“未必你不指望我们帮你把房子卖出去的吧!”我说你言重了。我说你们要这样收拿法律依据来,拿红头文件来我看。她和同来的男生都无言以对,就此不欢而散。二天后,她不好意思给我打电话了,她的公司另一位女生给我打电话说有一名客户对我的房子有意向,问我的房子最低价多少可以出售(肯定应该是那天看房的人来了)。他们不荐引我们面谈,站在中间为我们隔空传话刷存在感,事后好有理由收取信息费。我首先仍然是说我不能接受买卖双方都交百分之一点的中介费,并提出要与他们公司负责人协商。那女生不肯退让也不愿意告诉我他们公司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我想这笔买卖肯定不能做了。本来是我在网上发布信息自己卖房,被他们拈空子进来成了买卖双方的中介、经纪人,轻而易举的就要收取成交额百分之二的信息费一万多元。我绝不能让他们的图谋得逞。所以我把房价抬高,并且说你们要收取买卖双方各百分之一的中介费都由买家承担看他干不干。之后就没有下文了。如果不是因为我的疏忽让中介钻了空子,应该是买方直接找我看房论价,买卖完全可以成交,好好的一桩买卖被无良中介给搅黄了。所以既然在网上发布售房信息,就绝对不能让中介染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