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离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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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谚有云:有一种冷叫做你妈觉得你冷。 民众诚不欺我。回首往年,每到这个隐约转凉的季节,我妈所孜孜不倦地沉迷的一个事件,就是给我和老弟购置秋裤和羊毛裤。她总是语重心长地劝诫我们:“你们要穿秋裤啊!要穿羊毛裤啊!你们现在不穿,等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很惨很惨。”她把我们和秋裤一起送到学校,又日夜担心我们的秋裤会被别的孩子无情地穿走,冥思苦想了一个办法。于是用显眼的白线在我弟的黑色羊毛裤的前腰正中绣了一个“李”,后腰上则绣了一个“辉”字,幻想着我弟穿上这细瘦而温暖的羊毛裤时,脐下和尾椎都各自闪耀出熠熠的光辉,那就是慈母的爱,独一无二、无可匹敌! 然而我妈的苦口婆心竟然收效甚微,那条羊毛裤我弟居然拒绝再穿。在搁置多年以后,我从南方回来过春节,才寒不择衣地翻出来,胡乱穿了几次。 想到高中时期参加元旦晚会,为了拗造型,大冷的晚上穿了一件白色薄外套,一条水洗牛仔,脖子上围了条聊胜于无的红黑方格围巾,手上套了副劣质的黑毛手套。在教室某个角落夹紧双腿瑟瑟发抖了几个小时,最终获得最佳造型奖的殊荣——奖品是一支价值五毛的2B铅笔。同获此殊荣的还有一个男生,他比我更拼,戴了顶小礼帽,赤膊着一件黑皮紧身长款马甲。此后多年我回想这个场景,总是要忽略他不过百的体重,强行脑补出他赤裸的臂膀有着大力水手吃完菠菜后的健硕强壮。而我早已经完全想不起他的名字与面容。 不知不觉多年过去,我终于还是越来越不坚强,越来越怕冷了。 昨天重阳风刮过,夜晚我便分明感觉到了寒冷不怀好意地逼近,虽然被套里早已装好了空调被,但一晚上腿脚的寒凉还是让我好梦都难以做长。于是一早上起来,我便四处翻找御寒的衣物,居然在塑料柜子里抽出一条上学期忘记带回去的秋裤。 一时间我如获至宝,欣喜若狂几欲老泪纵横。我飞速地甩掉睡裤,小心翼翼地换上秋裤,再套上外裤。一股切肤的温暖油然而生,瞬间整个人都变得理直气壮了许多。 室友刘老师说:“不过就是晚上冷了一下脚,泡个脚就得了。穿秋裤你太夸张了。”说完转身去打热水。 我稍微犹豫了一下,想到刚刚看到一个段子说:当你主动去找秋裤时,就证明你已经老了。 我于是也去打了一盆热水来,边往脸上抹香香边泡脚。 泡了十来分钟后,我起身把水倒掉。还是决定穿秋裤。 明明穿秋裤暖和得多嘛! 中午有了一些太阳,我回宿舍的时候想着是不是该秋裤脱掉了。打开电脑浏览一圈,在某关注的博主空间看到一组街拍,题目大概是“秋季街头那些下半身真抗冷的时尚美女”。 照片上的美女们长发和秋装一起在风中飞扬,而一双双美腿却毫无遮挡地裸露在空气中。看看周边的行人,不禁为她们倒吸一口凉气,自己一双粗短的老寒腿竟也似又冷了几分,只恨不得把秋裤再裹紧一点,哪里还记得半点脱掉的念头。 唉,这些小姑娘啊,现在年轻还抗的住,老了可该怎么办哦?难道她们就不怕风湿关节炎什么的吗? 我是不是越来越爱瞎操心了? 我在我的小学同学群里问大家都穿秋裤了吗? 收获鄙视的白眼两个。 科子同学说,可以穿丝袜的嘛。又发了一个不正经的表情,说,李老师穿丝袜肯定好看。 哎呦我去!这些猥琐的大叔思想真是太不清纯了,一定是想到什么角色、制服之类的了。 随手发了一张日本片的图,“你以为是这样的吗?” 又发了一张大毛腿的图教他认清现实,“其实是这样的!” 哎呦我去! 晚上的时候觉得天气是真的冷了,然而两位室友却觉得我穿秋裤实在是一件好笑的事。让我不禁沉思,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怕冷了呢? 想起那年从广东回来,裹着两个棉袄,坐在医生的摩托车后,等不及回家,就在岳口沿街搜寻卖电热水袋的店铺。等我抱着充好的热水袋戴着李医生的围巾帽子缩着脖子出来,在街边偶遇了一位洋气的妇女。她穿着红短袄,短裙之下、靴筒之上露出两大截白花花的腿来。我看得仔细,那里根本就是皮肤,而不是什么肉色保暖袜之类。在我们擦身而过的瞬间,我秒懂了作为女人我们送给彼此的评价。我内心在高傲地呼喊:“傻瓜,冻死你!”她亦用眼角冷艳地回应我:“土鳖,土死你!” 其实秋裤也有好看的穿法呢。有一位小主告诉我们,说买多条糖果色的秋裤,从裤腰那里一层层翻转过来,就成了又时尚又鲜艳的小蛋糕裙呢——可是,尼玛,她瘦啊! 晚上洗过澡,赶紧把秋裤洗了,拿出去晾在风里,祈求它早点干,我明天好穿。 推开门才发现,似乎又冷了呢。 得赶紧网购两条好秋裤,回头逼小格子穿上。

我的宠物

文苑 2016-07-08 阅读 1.7万 回复 15


与它相遇,是在黄河边上,当日烈阳高照,感觉恍如隔世。
瀑布并没有文人描叙的那般恢宏壮阔,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来错了季节。但是无所谓了。生命中有那么多的不合时宜却理所当然,我又如何去一一解释呢?所以,请你,请你,原谅我。
也在铁索栏边对着照相的人笑出一个夸张,也在龙洞石底探手一幽冰凉,也在河水轻拍的石滩赤足一片粗犷的温柔,石桥粗糙,革履拖沓,在台阶之旁,小摊之上,纯属无心,看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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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第一眼并不是给它,众多色彩明艳的石器玉器玛瑙器,不辨真假地摆成一摊,待价而沽。我一直认为有一些旅程不必要留下印迹,可是终于还是驻足。
它在水盆中,蓝的如同天空,如同大海,如同一滴晶莹的眼泪。


它的颜色也太浅了,浅得如同世人的眼光,如同模糊的回忆,如同悄悄溜走的岁月与岁月中的心情。浅得,如同,你的眼神,我的笑容。
千里的距离,不过是旅程的劳累,三千丈黄河水,八百里伏牛山,一梦醒来,场景转换,身在远方。生活继续着单调寂寞和身不由己,唯有手心的这一滴泪,还可证明曾经有过一次冲动的远行,有过片刻的自我与放任。
它在手中,从此我叫它“小雨”。离开水的它灵气顿失,蒙上一层白霜,全不见当初的晶莹剔透,暗淡得叫人心痛。但是它跟随我翻山越岭,从北到南。我把它养在玻璃杯中,放在办公桌上,日日相对。
那么,亲爱,你是否还能想起离开你时我的表情呢?我不奢望你的似水柔情,只愿你点滴的关注,滋润刹那间陡然失血的灵魂,只愿,你还能够记得支撑我千山万水的唯一原因。
爱,是我的生命。并且除却巫山,它处无云。我没有办法
它从此在我视线之内,时时相伴,天天相随,我给它换水,在上午的时候送它在窗台,看亚热带的阳光直射它半透明的身体,一瞬间溢彩流光,岁月轮换,回忆飞渡。
学生叫它作“小君老师的宠物”,问我为什么这么奇怪地精心地养着一块价格低廉的石头,我笑,说曾经我养过一棵橘子树,但是后来它走失了;后来又养了几条蝌蚪,但是它们还没有长出尾巴便匆匆逃走,所以只能养一颗不会逃走也不会背叛的石头了。孩子们都笑了,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说,老师真笨哦。
我想,他们是对的,我真的太笨了,我甚至只能这样,看你离开,心如刀割却说不出话来。

寂寞是冰凉的,我双手空空,握不住生命的雨滴,握不暖我的小雨,终于无法让它开出花来,我只能用真实的殷勤和假装的希望来精心地养着它,这样自欺欺人,让人哑然失笑。
我也只能跟着笑笑,再笑笑,笑容天真空白。而心里开始痛。
因为,想念,一直都在。


从前有只兔子,一只不吃窝边草的兔子,它奔跑了一夜去寻找一丛青草,当它筋疲力尽地回家时,却发现自己窝边的青草被别的兔子吃了个精光。
从前又有只兔子,一只发誓不吃窝边草的兔子,因为它知道吃窝边草是危险的。但有一天,兔子却无意中在自己的窝边发现了一株没有见过的神秘植物,兔子对这株植物充满好奇,终于忍不住轻轻咬下了它的叶子。当兔子发现其实植物也不过是一棵生长方向稍有不同的草时,兔子失望了,而危险也就来了。
从前还有一只兔子,一只一直对远方某处草地抱有甜蜜幻想的兔子,但那片草地太遥远,兔子只能抱着脑袋对曾经的记忆一遍遍怀念。它窝边的青草长的丰茂,但兔子却闭着它粉红的嘴唇饿死了。
从前有第四只兔子,它总是很容易对它窝边的草产生兴趣,并且不是对一棵,而是差不多全部。显然这是一只热情的兔子,它在每一棵青草上都留下了牙印,但它美丽的三瓣嘴唇从来不为某棵草作过多停留。后来绝望的青草决定将受伤的生命集体迁徙,于是在枯草丛中的兔子显得无比寂寞。
从前还有一只无私而专一的兔子,它的整个世界就是它窝边的青草,它生活的中心就是让青草更好的成长,它把所有的时间用来收集肥料却从来不去注意自己雪白的毛皮已经变得污秽,但是肥料实在太多了,青草终于无法承受而选择逃离。最后,这只毛发凌乱容颜憔悴的兔子握着施肥的工具看上去茫然无措又委屈。
从前又有一只坚强的兔子,它找不到食物的时候宁愿独自躲在窝里饿得奄奄一息也不愿意让窝边的小草看到。它觉得一只坚强的兔子应该独自扛起所有的伤痛。但是小草不知道兔子的想法,草们都认为身边的兔子根本不需要它们,于是在一个暴雨之夜一起伤心地离开。当兔子早上醒来想给草们一个微笑时,一下子呆住了,呆住的兔子站在山坡上看起来是那么坚强,又是那么孤独。
从前有一只很容易烦躁的兔子,它的烦躁来自于它总是搞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它厌烦它现在的生活,甚至想象着窝边的小草也可以换成更好的,它总是对窝边的草说:“我总会离开这里的。”有一天沉默的小草终于下定决心随暴雨离开了兔子。空旷的窝里,兔子看不到小草的伤心,只是再次显出很烦躁的表情。
从前有最后一只骄傲的兔子,它看不起窝边的小草却因几片嫩叶而爱上了一棵大树,它在树下日夜守候,日夜倾吐情怀,它在树下仰望大树和南来北往的鸟儿调情,目睹大树和周围的树木枝条纠缠,它达不到大树的高度而大树也再不曾看它一眼,骄傲的兔子无法回头,终于决定以死明志,于是在五月某个晨露未晞的时刻一头撞向了树干。在最后时刻,兔子突然想到,也许最初相见的几片嫩叶不过是春风春雨里的一场误会,却耗尽了它的情感与生命。
大树此刻正挽着另一棵树酣睡未醒,并不知道那只可笑的兔子再也不能用它三瓣的嘴巴唱出莫名其妙的歌声。天稍亮的时候,有一个脏兮兮的农人捡到了这只痴情的兔子,他咧开嘴,露出一个愚chun的笑和满口被烟熏黄的牙齿。传说中该农人从此日日在树下守候,农桑不事,禾枯草深。但传说并没有说明是否还有其他兔子因为偶然遇到的几片嫩叶的引诱而重演一次完全个人意义上的殉情。
亲爱的,你还听过其他兔子的故事吗?你,又是哪一只兔子呢?


在我很小的时候,对自己的形象期待还是比较传统的,总是幻想自己是古装片里多病多灾的大小姐或者童话里弱不禁风的公主,每次和小伙伴们过家家必倒在草坡上装死,默默等待某位小朋友的王子心突然被唤醒,然后过来扶起我的肩膀,猛烈摇晃并大叫:“啊!苍天哪!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你不能死你不能死我不会让你死的啊!!”但是我的双眼不会再睁开,我柔弱的头颅还是会低垂下去,终于在对方的哭天抢地痛不欲生中悲情地死去。 然而村里的小伙伴们不是素质太低就是悟性太差,从来没有一个人的侠客心王子心被无端躺在草坡上的肥硕的小姑娘引爆,他们直接跨过我的身体去扮演那些庸俗的爸爸妈妈,甚至他们奔跑的赤脚在踹到我的时候还会粗暴地大喊:“睡你麻痹起来嗨!”——我只好悲凉地爬起来,深觉无人能领会剧情的孤愤与悲哀。 那时候我的审美还没有被摧毁,就觉得临水照花无端垂泪是一种别样的风情和优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致力于学习和模仿瞬间泪崩的技能,还邀请众多小伙伴来观摩和鉴赏。 比如说我们一起提着篮子去捡夏枯草,面对着丘陵起伏的大地我突然涌起飚戏的欲望,于是篮子一扔,趴在田埂上就痛哭出声涕泗横流,当然有时候也演隐忍的戏码,无语望苍天默默流泪。捡夏枯草的女伴已不再年幼无知,少女心已初步长成,于是都围上来不知所以地安慰,而这安慰更推波助澜地增长了我的气焰,将好端端的童年搞得悲伤逆流成河。 人生的转折在于我爸发现了我的异样。我爸是我见过的最纯的纯爷们,铁血真汉子,是我的偶像。他有一天对我说他这一生最见不得别人哭,尤其不能容忍自己的孩子爱哭。他说有什么事去解决就好了,哭有什么用?我看到你哭我都觉得怂,以后若有什么事,你说清楚便好,你解决不了的我去替你解决,要是只会哭,不管是不是你的错,老子两巴掌呼死你! 那席话(尤其是结尾那一句)特别有力,严重地影响了我之后的人生态度。我虚伪的眼泪就此戛然而止,从初中到高中,不管是考试失利、被老师误会还是被同学往死里欺负,我居然一滴泪都不曾流过。 而且渐渐的,我也开始看不惯别人的眼泪,自此,一颗心才慢慢坚硬粗糙,向汉子的方向靠拢。 高二时候,有个同桌叫熊艳丽,仗着数学成绩比我好,对我肆意欺凌,我忍得吐血却还是忍着。后来天可见怜,终于分开了,我长吁一口大气,突然想明白了,反正班上所有人的数学成绩都比我好,我还忍她个屁。有一次她千里迢迢地赶来欺负我,被我一时雄起顶了回去,她看这一次居然没有欺负成功,于是嚎啕大哭,热心善良的同学们看不过去,都来找我问罪。我看见她的眼泪,突然觉得心烦无比,连解释的兴致也无,狠狠地说了一句:她有哭的权利,关我屁事!民众都被我的冷硬所震慑,纷纷噤声而去。 我还有个女同学叫杨丽娟,是我这辈子见到过的最会哭的人。有一次我们商量换个座位,说好了她又反悔,如此三番四次,我终于不耐烦,说了一句: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你不要这样说话不算话。话音未落,两行珠泪已经从她白净的脸上滚滚而下,然后她望着我,泪如泉涌,滔滔不绝,即使后来用手捂住了脸,泪水仍然从她的指缝中钻出来,打湿了她的哽咽。我看着前排她抽搐了整整一个晚自习的背影,渐生悔意,觉得自己是否欺人太甚,想着要不要道歉。结果回到宿舍,她擦干了眼泪,化悲痛为戾气,开始了花样百出的辱骂,我睡在她对面铺上,歉意慢慢平复,心里慢慢平静,枕着她的骂声安然睡去。 当然,流不流泪并不是判断一个人是否女汉子的标准。刚刚看到朋友圈上说:那些瓶盖永远拧不开的女孩子,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那些说“卧槽老娘就不信打不开”的妹子,都过上了汉子般的生活……顿时会心一笑,很是心有戚戚。 上高中的时候,我们要到水房提热水,有长长的一段路和高高的一段台阶要上,多数女生们总是有男生帮着拎水桶,那时候的男生也很热心。而我总是提着自己装得满满的硕大的水桶,涨红着一张汗水密布的大脸,独自奔波。这个和人气无关,我的老乡顺利曾帮我提过几次,他在班上是男神一样的存在,照说我应该非常有面子,可是我却还是红了脸,不是出于害羞,而是纯粹的别扭。我总觉得自己能做的事,为什么要麻烦别人呢?出点力就出点力吧,力气么,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从那以后,我有意避开顺利去水房或者去食堂的时间,即使遇到了,也还是坚持自己提水。到大学以后,大一的新生在整个寒冷的十二月下旬都会被逼着从寝室搬凳子去大操场给各系的晚会凑人气,大多数女生自有男生效劳,她们是搬不动凳子的,而我却常常一手一个,飞跑着去帮室友占位置。 当然,至于打水这件小事,在大学后我觉得从七楼宿舍到遥远的水房一次只打一瓶未免划不来,于是临走总操起室友的水瓶,非得一次拎个三四瓶才觉得不虚此行。 当然,一个淑女,在转变为女汉子的路上总是会有一两个推手,我始终觉得我成长成这个样子和我弟是不无关系的。他似乎从来没有意识到我作为姐姐,前提其实应该是个女的。 比如,在我的少女时代,顺利有一次到我们家来找我,在巷子口向我弟弟打听,我的初中生弟弟就在巷子口声震寰宇地大喊:老姐,有个男人找你!还有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尹辉和他同学来找我借书,我弟在门口打弹珠,他又扯起嗓子大喊:老姐,有一群男人找你! 如此这般,让我想在公众面前树立一个淑女形象都难。 现在我想明白了,我之所以变成这样,首先是因为我弟他持久地不知羞耻地在模糊我和他的性别差异。不仅他是,我们院子里和他年龄相仿的其它四条男生都是。 我至今仍能深刻地回忆起那个风云诡谲的下午,我去超市买内衣,刚好碰到他们五个在超市无所事事地闲逛,看见我,于是纷纷过来,在我身后站成一排,对着一面墙的内衣指指点点,提出各种奇葩建议,我顿时感觉压力巨大,终于在内衣售货员复杂的眼神中夺路而去。 我中学那几年和他们一伙混迹太多,渐渐浸染上一些汉子们的恶趣味。后来又受了城里亲戚的影响,成了一个伪摇滚迷,假装成指南针、唐朝或是黑豹的脑残粉,整天疯癫地呐喊:“你别来纠缠我别让我难过,这是新的中国我不想再多说。”或者“你不必多问多说,你自己清楚,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然后,渐渐错觉到自己内心已经放荡不羁爱自由,行为也渐渐不检点起来。比如走个路碰到凳子从来不好好拿开,而要一脚踹开才觉得霸气侧漏。再比如好好的大门不走,却每周都要毫无目的地去翻两次学校的围墙,在隔壁水泥厂的院子里晃荡一圈再翻回学校。再比如翻办公室的窗户去取回被老师扣押的信件来分发给同学…… 我在大学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热衷健身的瘦男孩阿涂,我们一度形影不离,共同吊儿郎当。他租住校外,有时给我打电话说:猫,我搞了两个猪腰子,一起过来补补吧。于是我欣然前往,饭后我们敞开前后门各自午休,他从来不因为我是个女的而有所谦让,总是一指沙发,嫌弃地说:你睡那里,别碰我的床!他的沙发是外面捡的,双人座,我把脚跷在沙发扶手上,蜷缩着睡得口水长流,而他也在床上兀自鼾声如雷。 我们也经常在食堂共进午餐。有一次我和他一人搞了三两米饭,一个瓦罐,相对而坐,各自踩了一只脚在旁边座位上,抱膝呼呼而喝,居然偶遇了我的高中同学、纤弱的英语系气质美女刘晓庆,她正和她的小男朋友找位置坐,看到我们粗鲁的举止,彪悍的气质,吓得花容失色,连我让给他们的位置也没有要。她的那个小男朋友更是吓得不轻,以后见到我态度都非常恭敬。 虽然我和阿涂约会无数,但我们之间却半点暧昧也无。想来他也不曾拿我当个女的,他常常在对面阳台隔空对我大喊:“猫,你又长肥了没?我要出去买东西,你给我当个保镖呗!” 而我,也常常不能很好地意识到自己其实还是个女的。 在我上班以后,我有很多精致的女同事,她们每天都要提前一个小时起床,觉得不化妆就像不穿衣服一样难以见人。其中的一个据说全单位无一人见过她的真实面目,她每天在鸡叫之前已经化好妆,临睡确定不会再见人才会卸妆。 这些事情都让我无法理解,我总是觉得睡觉比天大,完全不应该让化妆什么的来打断。当我换了一个新地方工作,或者认识了新的朋友,不得不注意第一印象时,我会勉强画上几笔,一周后,我便觉得大家既然都已认识,都已知道本来面貌,还费那个事干嘛呢?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没有放假,没有礼物,没有福利,我就觉得尼玛这节好似跟我没有毛线关系啊?回头一想,人家女神、女王、各种妹子才过节嘛,我一条汉子凑什么热闹呢?! 于是就释然了。


干净的宿舍都是相似的,脏乱的宿舍却各有各的脏乱。
但脏乱并不能影响10栋705的出名。据可靠消息,迄今为止,火星人知道的为数不多的外星事物中,地球上仅有的,就是H院的女生公寓10栋705室了。
也许有人震惊,也许有人不信,但是我们不怕怀疑,我们热忱希望群众们亲自到火星考证。
10栋705的出名,其根本原因,在于这里居住着八位胸怀祖国放眼世界追求真理有勇有谋敢爱敢恨的现代时尚女青年。她们个性鲜明,出,则形成“八仙过海”之阵势;入,则享有“天龙八部”之美誉。正是有了她们的汗水和智慧,才躲过了卫生部、宿管处的次次突击与封杀,最终树立起705百折不摧的品牌;正是有了她们的勤劳与勇敢,才将打牌等传统娱乐项目继承和发扬下来,终于铸就了705辉煌灿烂的今日。
她们在一次次的斗智斗勇中,频频施展苦肉计美人计连环计计外计,无往不克。她们声东击西暗渡陈仓调虎离山狐假虎威等等手段的运用一度让所有人都觉得神秘莫测。
那么,她们究竟是一群怎样的人呢?下面,我将以四年卧底的经历,从各个侧面以不同版本揭开我七位室友到神秘面纱。

001:老大之古龙版
笔。
毛笔。
一支滴着浓墨的长管狼毫毛笔。管长一尺四寸八分,为H院厕所后的枯竹所制。
笔尖饱蘸欲滴的墨汁犹如另一种泛着新鲜腥味的液体,一滴一滴从刀刃的切口缓慢而安静地滴出。滴答,滴答……
当然,笔并没有特别之处,可怕的是握笔的人。 此时,她正从堆积如山的宣纸堆里抬起头来,微微一笑,笑容十分傻气。 傻气的东西往往会让忽视,从而轻敌。
只有功力深厚的人才能看出其中的锐利。
比如说我。在蛰伏了三年之后已经可以从她瞬间的表情里看出很多不像表面那么简单的东西。我清楚地知道对手的强大,知道那管普通的狼毫的她手中的威力。
她还在写字,面不改色。
没有人知道她写字有多快,只知道她每天买五瓶墨汁。
没有人知道她写了多少字,只知道她用卖废纸的钱请我们吃了一个月还有多余。
没有人知道她的背景,我们看到她时,她就在写字。
握着那支毛笔。
那支毛笔在地摊上的标价是一块五毛。但是经验告诉我,廉价的东西往往并不代表卑微。
况且,一块五毛,也并不十分廉价。
可是还是有人不服。那个号称“混遍H院无敌手”的“一笔夺命”就是这样站在她的面前的。
当时月黑风高,她只写了一笔。
但是一笔就够了,他已经知道自己败了,败得很惨。
静静的H院,只听见他最后的惊恐的声音:“你……你就是万……老……大……”

002:小丽之金庸版
黄衣人操起板砖,向教学楼走去。行出半里许,到了三台河边,只见月亮的影子倒映在河中,西边天已聚满了黑云,偶尔黑云中射出一两道闪电,照得四野一片明亮。闪电过去,反而显得黑沉沉的。远处灯光闪闪,但仍是看不清前路。
黄衣人越走越快,不多时已到了小树林边,一瞧电子手表,不过十点五分,心想:“为了要报大仇,我竟这般沉不住气,居然早到了三分五秒。”抬眼望去,蓦地里电光一闪,便见通向教学楼的路上一人缓步走来,黑衣墨镜,正是要找之人,她走到黄衣人面前,深深一揖,说道:“黄师兄见驾,不知有何指教?”
黄衣人微微侧头,斜睨着她,一股无名怒火猛地在胸中燃烧上来,说道:“小样,我约你来此的用意,难道你竟然不知吗?”
黑衣人叹了口气,说道:“你是为上次期末考试之事,我为形势所迫,毁了你的试卷,累得你被扣学分,交钱补考,实是大错。”
黄衣人道:“嘿!你倒是个爽直之人,你自己了断,还是须得由我动手?”
黑衣人凄然道:“如非黄师兄出手,我等在考试之后便已被学校开除,今留在705,全出阁下之赐。黄师兄要报仇,尽管出手便是。”
黄衣人听她说得凄切,不禁心中一动。他素喜结交靓妞美女,自从一见黑衣人,见她玉骨冰肌,便生怜惜之心。倘若是寻常测试,便也一笑置之。但期末考试事关重大。岂能就此罢过?他举起一块板砖,说道:“作为学生,毁卷大仇不能不报,你毁我英语,高数,毛概,邓论,大学语文,一共五科,我便拍你五砖。你受我五砖之后,是残是伤,前仇一笔勾销。”
黑衣人苦笑道:“一门课只换一砖,在下遭报未免太轻,深感盛情。”
黄衣人心道:“莫非你穿了铁马甲,不怕板砖?”说道:“如此看砖!”左手一圈,板砖忽的一声抡了过去。
电光一闪,半空中又是轰隆隆一个霹雳打了下来,雷助砖势,黄衣人这一砖砸出,真具天地风雷之威,砰的一声,正拍在黑衣人的肩上,但见她立足不定,直摔了出去,折的一声,墨镜掉了。
便在此时,闪电又是一亮,电光闪闪中,黄衣人看得清楚,失声叫到:“小丽,小丽,怎么是你?”只觉得四肢百骸再无半点力气,又不由自主蹲了下去。
小丽倚着石凳,身子慢慢滑了下来,跌在黄衣人身上,低声道:“师兄,我……我好生对你不起。但是我没有选择,请答允我,不要去找李叶报仇,我们在705生活三年了,三天前,她才告诉我,她是我失散二十一年的妹妹……”
黄衣人大声道:“我答应你,我答应你。小丽,你怎么这么傻啊?”
小丽苍白的脸上露出了微笑,一头秀发披散下来,缓缓闭上了眼睛。
黄衣人抬起头来,满天的黑云早将月亮遮得没一丝光亮,一条长长的闪电过去,照得四野通明,七条鬼魅般的身影各执一根扁担粗的打狗棒,倏忽从石凳后钻了出来,为首的正是当日毁他试卷的黑衣魔头李叶。
李叶道:“黄师兄无视校纪校规,恶意殴打同学,人证物证俱在,我等现在给你两条出路,一为公了,我们马上报告校保卫处;其二呢,大家好兄弟讲义气,咱姐妹七个今晚上还没吃饭呢,黄师兄聪明人,应该知道怎么做!!Har……har……har……har……”
……
风雨飘摇中,八条身影迅速隐没在夜市尽头。003:小管之鲁迅版
公元二零零四年十月七日,就是H院女生公寓10栋705室全体成员把钥匙锁在宿舍里的那一天,我独在门口徘徊,遇到老大,前来问我说:“你可曾为管子写了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她便正告我:“你还是写一点罢,虽然我们都很鄙视你的文章来着。”
这是我所知道的,真的猛士,敢于直面室友的鄙视,敢于正式同学的愤怒。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漫天的唾骂来摧毁优秀的人。仅使留下无奈的歌声和卑微的文字。
我不知道这样的唾骂何时是一个尽头!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等待已经持续了两个小时,管子也快要回来了罢。我正有写一点的东西的必要了。
在705的八头人中,小管是我的排友。排友者云,并不是一起斗地主的人,她的姓名第一次为我所见,是在前年军训时冯海荣做八连三排的教官批评两个吃饭前不唱歌的学生的时候,其中一个就是她,但是我不认识;直到后来,我被开除出排,在旁无所事事时,才有人指着一个女的告诉我,说:这就是管子。其时我才能将姓名和实体联合起来,心中却暗自诧异。我平素想,吃饭前不唱歌的学生,无论如何,应该是有些后台和关系的,但她却常常笑着,衣着很朴实。待到我们一起住进705后,她看了我的文章,才开始对我唾弃。
我是在回宿舍的路上,才知道我没有带钥匙,十分钟之后便得到噩耗,说其他几头居然也没有带。而管子不在此列。但我对于这些传说,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习惯以最坏的恶意,来猜测705的其他人的。
然而马上就证明是事实了,作证的便是管子已掏出了钥匙。
但接着就有流言,说她是在下面楼管处借的。
事实,已使我无法怀疑;流言,又使我疑虑顿起。我还有什么话能说呢?我懂得我之所以受到唾弃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如果我不沉默,就将在705的白眼中灭亡

004:仕平之朱自清版
天快黑了,有再亮的时候,食堂关了,有再开的时候,肚子饱了,有再饿的时候。但是,仕平,你告诉我,我借给你的钱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是你拿去买东西了罢?买什么东西呢?小票又在哪里?是它们自己掉了罢。可是我一直跟着你,为什么没捡到呢?
我不知道你找我借钱了多少次,但我的钱包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块多钱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钱落在你的钱包里,没有契约,也没有借据。我不禁汗津津而泪潸潸了。
借的尽管借了,还却还没有还,借还的中间,又是怎样的难熬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你说中午还我,你跑得比我快啊,急急忙忙地走了,我也急忙跟着你跑。于是——吃饭的时候,我盯着你的饭盒,洗手的时候,我堵在厕所门口,发呆时,你从我呆滞的视线里过去。我觉察到你走得诡异,伸出手拦截时,你又从我的手臂下钻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你便轻悄悄地从我身边过去,爬到你的床上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见面,这算又拖欠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你又在叹息里闪出门去了。
在奔走如飞的脚步里,在世态炎凉的10栋705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跟踪罢,只有讨债罢。在八块多钱的欠款里,除讨要外,还能做些什么呢?仕平的身影,如兔子般一晃就不见了,如超人,BIU的一下就飞走了,我能抓住些什么呢?我何曾留着借钱的证据呢?我当初是考虑了一年多才借钱给你而现在你也要考虑一年后才还钱给我吗?但不能平的,为什么我最后还是借钱给你了呢?
你,仕平,告诉我,我借给你的钱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果然,那个卖保险的下午又来了。 他换了一身衣服,黑色的,某个号称从不打折的牛仔品牌。我跟他说:“你怎么不穿西装了?你不穿西装我有点适应不过来。” 他说:“我觉得西装太正式了,在你们办公室,不好。” 我说:“你不穿西装不太像卖保险的了,这看上去一点也不专业。再说,你还是穿西装比较帅一点,难道你不知道么,这个社会,是靠脸吃饭的呀。” 他低着头,谦卑地笑着,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继续教育他说:“你看,就像我,昨天还不怎么出众,今天早上抹了点粉在脸上,就有人来听我的课了,这个时代都是这样的,大家都是靠脸吃饭的。” 其实关于靠脸吃饭的问题,我有一位界于80后与90后之间的朋友曾经尖锐地指出:仅仅说这个社会靠脸吃饭是不够的,而且必须是小脸,而譬如我这样的大饼脸柿子脸甚或磨盘脸砧板脸都该统统送去人道毁灭。而此言论在论坛上公开发表不久,便传出邻市的超女王贝因为想把脸改成最上镜的锥子脸而香消玉殒于整容医院手术台上的事件,不禁让人扼腕长叹。唉,人生短短几十年,吃差一点倒没关系,一不小心搞得吃不成饭,那未免太得不偿失。唉,这个逼得人自己对自己都动刀动枪的社会。 他好像是被我一针见血的深刻剖析深深震慑住了,一个下午都没有再提保险的事。 实际上他这一段时间虽然天天都来,但已经很少提“保险”这两个字了。我有一个表姐是做保险的,听说已经到了别人一见到她就首先下封口令的境界。我想他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吧。唉,这个压力重重的社会。 但是我表姐做保险的段位已经非常高,纵然别人一见她就伸出一根手指到嘴边温柔而暧昧地说“说点别的,别提保险”或是提把扫帚守在门边冷漠而坚定地说“要提保险,你就滚蛋”,她依然会毫不退缩视死如归大义凛然勇往直前,所以她每年都会获得保险公司的奖励,并据传身家已数百万。哎,这个社会的刀光剑影真是把人逼得潜力无限啊。但是我偶尔也会很悲哀,我之前听我一个做业务员的朋友说起他的生活,说他每日的工作内容就是拿自己温热的笑去换别人冷淡厌恶的白眼,而且还必须以主动的姿态。他说有一次他刚刚进门,就被一个中年妇女指着鼻子骂了出来,并且追着骂到了大街上,说最讨厌他们这种做业务啊卖保险的,叫他们去死。这样之后,我常常想,这个社会把人性都逼成了什么形态。想想自己同处于这个社会,也是这样背井离乡地讨生活,也有这样那样的压力,又好得到哪里去呢?悲哀也是分享于同一代人的悲哀了吧? 所以我也应该理解这个每天都来的卖保险的,他看起来,其实也快乐不到哪里去。虽然我是不会买他的保险的,至少现在还不会买。 我的那个做业务员的朋友现在也小有所成了,过年的时候也开着他的车子回了村子,应该是一件看起来很风光的事情,这样也挺好的。就像我老妈跟别人介绍我的时候,总是说:在广东呢,教高中!这个时候我就要配合地做出一脸很深沉的样子并且推推我的黑框眼镜,然后很老成地说:“嗯。”给人造成一种很优越很有社会地位的错觉,其实我的日常生活常常是纠结在“20块够不够我一天的生活费”或者“什么时候到菜市场上买地瓜”这样的庸俗事件之中。 那个卖保险的其实从一开始就在掩盖他的身份,他在我们办公室闲坐,抽烟,有时和我的同事围坐一起欢乐斗地主,讨论欢乐豆的事情,我去上课的时候他就在那里玩我的电脑,偶尔拿出笔和本子装模作样地学习,他很沉默,沉默地来,沉默地去,就像一团空气。但是他之前穿的那套挺直整洁的利郎西装以及那同样挺直的白衬衫的领子都俨然证明了他不折不扣的卖保险者的身份,让我想起了网络流传的那个著名的新华保险晨操的视频:“一个业务员呀,来到新华里呀,每天都会分到一个优秀的组员,今天分一个呀,明天分一个呀,后天还会分到许多优秀的组员!两个业务员啊,来到新华里啊……”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AzOTgyMTk2.html?tpa=dW5pb25faWQ9MTAyMjEzXzEwMDAwMl8wMV8wMQ 总之,这是个犀利的社会,我们这群80后都是在刀尖上跳舞,所以,我写这篇日志的目的是想提醒自己出门别忘抹防晒霜。与各位好朋友共勉。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当父母老去,我们在无知无觉的生活中慢慢忘却或者渐渐想起他们曾默默给予我们的无微不至,又有多少契机可以让我们向这些被忽略的温暖虔诚地忏悔或者祈祷。
而那时候,我们是否还有机会弥补或者回报这一切呢?
这一篇《轮回》带给我震撼后的思考,以及思考后的悲伤与再次的震撼。
不为人父母,可能永远不能真正领会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多么的彻底、深沉、与卑微。在《轮回》里,女儿终于看清母亲为她做的一切艰难的事情。
为买房子,母亲倾尽所有,不留后路,“把养老金全部拿了出来,还卖了住了多年的房子”,而最后的结果却是:“草儿曾恨恨地骂她窝囊,没用。”
这样的情节现在还在多少个父母与孩子之间发生?我身边这样苦心的父母比比皆是,而这样不领情的孩子也不在少数,这些已经成年的孩子觉得父母这样毫无保留的付出是理所当然。
可是仔细想一想,有谁对谁的付出是理所当然的呢?
为了让女儿满足“不掉价”的心愿,“母亲是卖了两个月的苹果后,才给草儿买的苹果。”“而草儿淘汰下来的小米,母亲一直用到了现在。”
长大的孩子会觉得自己的父母老土,而鲜有人去想如果不是为了孩子,不是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子女,父母同样可以享受更好的生活与自由、
……
这些细节都是这样的真实,他们一直、仍然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身上。当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我们不必思考,会本能地复制这一套模式,而少有人会认真反思,当初是谁这样不顾一切地对待过自己。
我在一字一句地看小说,也在一幕一幕地回忆与反思。我突然想起女儿刚满一个月后的某个寒夜,小家伙啼哭不止,母亲裹着棉衣拖着她的老寒腿下床为她冲奶粉,可是她不熟练,水和奶的比例失调,因为疲惫而烦恼不堪的我顿时火起,一把夺过奶瓶打开窗户就甩了出去。我始终记得母亲是怎样一副隐忍而谦卑的表情,她怎样默默地用被子包起小家伙,边哄她边去找另外的奶瓶,在灯下辨识刻度。这件事从发生我就开始后悔,可是又有更多的细节扑面而来,而当我终于鼓起勇气向母亲承认内心的悔恨时,母亲说她根本就不记得有这么一件事。
……
一时间思绪非常的杂乱,我并不能从专业的角度来品评这篇小说,只能胡乱说说它带给我的冲击。
愿我们有生之年终有机会能够领悟与偿还,不需要等到这样伤心的《轮回》来给我们提示。
愿所有的父母都健康、幸福、平安。


阅读,在成长中

文苑 2015-10-05 阅读 2.1万 回复 41


我的幼年时期是在外公家度过的。外公早年做过塾师,家里藏书颇丰,有时候,他和舅伯一起整理书籍,厚厚的大部头一本一本摞起来,每一垛都比我还高。每当这时,我就会站在旁边,静静地看着,外公和舅伯的表情虔诚又满足,我的心里充满了神奇的向往,觉得每一本书里一定都关着一个我所不知的更浩瀚神秘的世界。 那时候没有什么玩具,我的启蒙教育就是由外公随手抽出的一本书开始。 那是一本插图版的《唐诗三百首》。我至今还能想起那个画面,外公家宽大的厅堂,四壁挂满颜色昏黄的花鸟字画的条幅,四扇对开的大木门迎进一帘烟雨,外公坐在厅前,抱我在他的膝上,随手从几案上抽出一本书,翻开一页,摇头晃脑地教我吟哦:“长江悲已滞,万里念将归。况属高风晚,山山黄叶飞。” 多年前我并不能明了王勃的这首《山中》的意味,但是幼小的心灵却在雨幕与黄叶中感受到了秋的清凉与感伤。这种印象与感觉一直萦绕我很多年,它让我更细致地去观察和感受自然与人生。 也许这就是书籍对我的第一次冲击与影响。一切都发生得悄然而微妙,如同细雨在某个种子沉睡的夜晚沁入土里,你看不到它,但是它已融入你的成长里。 五岁左右时,我被接回母亲身边。 母亲上了十年学,因为时代的局限,她未能继续她深爱的学业,但是在此后的多年里,她从未放弃阅读。在我记忆里这么多年,她每晚都是枕着书香入眠。 小的时候,在乡下,那时电灯还没有普及,村里的人干完一天的农活,有的人早早歇下,更多的人聚在禾场里,摇着蒲扇,骂着孩子,说着闲话。我的母亲从来不参与这样的聊天,她擦净灶台,整理好第二天要用的农具,给我和弟弟洗过澡,就会拿一本书,在如豆的油灯下静静地看。有的时候,她一边看书,一边轻轻拍着我们的背,哄我们入睡;更多的时候,她会给我们念书,我和弟弟就会在书里描绘出的绚烂世界里怀抱彩色的梦想不知不觉地进入梦乡。有的时候,夜半醒来,灯还亮着,昏暗的灯光圈出母亲捧书的姿势,是那样的专注,仿佛忘却了世间一切。那场景如一帧古典的油画,被定格在我关于书籍关于童年的回忆里,隽永而日久弥新。 农闲的时候,母亲就会搬一把小椅子,坐在屋前,捧一本厚书,津津有味地看。那样的下午阳光并不强烈,天幕阴灰而明朗,青草从禾场边蔓延开去,绿色的原野白鹭点点。日子照样是清贫的,但是因为有了书,有了母亲的慈爱与如水的淡定,竟生出岁月静好的味道。 当然,母亲爱书并未给她带来酸迂或者清高的声名,她爱劳动,也不吝帮助别人。村里各家有什么事情也喜欢找她拿个主意,她也会尽心替别人着想。因此说到母亲,村里人都是敬重的口吻。 那时候可以读到的书并不多,母亲嗜书如命,现在还有人开玩笑说我母亲当年即使是看到地上有一片有字的小纸片,都会捡起来阅读。 等我稍微上了两年学,识得几个字,母亲就开始有意识地引导我看书。其实何须她引导呢?我盼着能够自己看书已经盼了很久了。 当时,父亲在市区啤酒厂上班,每晚下班回来会给我带一个面包,或者一瓶汽水,但是我最开心的还是他给我带一本小人书。那时候没有零花钱,我就这样积攒了一抽屉的连环画,最喜欢的是一套漫画,叫《花仙子》,画风在当时看来很唯美,女主角叫小蓓。 小学三年级,我的语文老师叫张红年,他有一套独特的奖励方法,谁考得好或者作文写得好,就会奖励一本课外书。为了得到这梦寐以求的奖品,我拼命学习,上语文课的时候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最后也真的获得了奖励,得到了好几本《故事会》。 小学生之间流行换书看,我凭着那几本《故事会》换了很多好书看。现在想来,用“如饥似渴”来形容我当时对于书籍的向往一点都不为过,为了阅读到一本心爱的书我常常会想尽办法。 有一次,我看到班上有个同学在看一本我喜欢已久的童话书,本来腼腆的我鼓足了勇气去向她借阅,好不容易她答应借我看一晚上,前提是她要先看完。那天放学,我跟着她走了四五里路到她家,等她写完作业,看完书,把书借给我,天已经黑下来,我抱着书回家,顾不上路远,也顾不上肚子饿,兴高采烈, 欣喜若狂。我把书皮贴在脸上,感觉到巨大的幸福,它让所有的黑暗和恐惧烟消云散,哪怕我只能拥有它一晚上的时间,我也觉得自己已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后来镇上有了书社,可以租书看。母亲每次去租书,都会给我和弟弟选两本,那个时候我看了大量的好书,像《汤姆索亚历险记》、《鲁滨孙漂流记》、《小伯爵》、《小公主》,秦文君的《男生贾里》,《女生贾梅》,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些都或多或少地改变了我对生活的看法,对我影响很深。 母亲还常常用她的方式来激励我去阅读,她说她五年级就看了《林海雪原》,并常常眉飞色舞地给我们讲里面的故事,小炉匠啦座山雕啦,于是我不服气,立志要比她看得更早,要更清楚地知道她讲不完全的细节。四年级的时候,我就把这本剿匪题材的小说看完了,也确实深深地感受到了其中趣味。也是在母亲的这种激励下,我五年级时看了古典弹词、和名著《红楼梦》并称南缘北梦的《再生缘》,厚厚的两大本,足足花了我几个月的时间,但是里面关于亭台楼阁深宫大院的描写都让我惊叹。而我五年级时看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已经不看白话版的了。当时我对于阅读已经有了自己初步的判断,总觉得翻译过来的白话聊斋没有完整地传达出原版微妙的意味。 小学时读了很多的书,那时每逢寒暑假,我都愿意去外公家,舅伯会给我精选出一两套书,我便不再出门,不舍昼夜地沉浸其中。 初中时学校管理很严,并不提倡课外阅读。我省下早餐钱订了一套《少年文艺》,最后发到手上的却是《语数外课堂》。但是这些并没有打击我对阅读的兴趣,到了高中,氛围稍有松动,我便又开始像饥饿的人扑向粮食一样,一头扎进了书籍的海洋。 高一的时候,我看《简爱》,宿舍熄了灯,我拿着书到卫生间里去看,当时是11月份,夜色寒凉,我站在昏暗灯下,看得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寒冷。第二天便开始发烧,那一场高烧持续了一周,整个人烧得昏昏沉沉。但是生病也不曾降低我对读书的热度。那种年少时代的狂热现在想来还几乎让人血脉沸腾。 书读得多了,有时也会想写点什么。高二时我在外省刊物上发表了几篇文章,那时候还流行手写的信,于是每天都有全国各地的读者写信过来,让我很是兴奋了一阵。 大学四年,我基本上都是在读书馆度过,在这里才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浩如烟海,什么是汗牛充栋。我享受着阅读的自由与幸福,也结识了很多爱好文字的老师与朋友。 毕业后,辗转多地的工作,很多东西都在旅途中舍弃,唯有书籍是无法割舍的珍藏,不论多重,都要留着,带着。而在最窘迫和最繁忙的时候,我都不曾放弃阅读。每晚睡前,我必然都会像母亲一样,枕边都要有一本或薄或厚的书。 最后终于回到家乡,于是似安下心来,开始以买书来补偿我童年时期对书的渴望,小小的房子里,触手可及都是书本。上下班的车上,手边也必然有书可供随时阅读与欣赏。 而通过阅读积淀成写作的习惯,也让我可以更细致更随心所欲地去表现自己对生活的观察与思考,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我想,阅读于我,是此生都不能戒掉的瘾了,它已经是一种生长在我血液中的习惯,给我逆境里的安慰与支撑,也让我冷静,不在狂喜中癫狂或者沉沦。

他不知七夕

文苑 2015-08-21 阅读 2万 回复 36


哎,从何说起呢?荟蓉姐出的题目太缠绵美好,我竟一时调整不出合适的情绪来进入叙述。 想你的时候,即是重逢。痛彻心扉的初恋在岁月冲击下已然云淡风轻,连重新回想都觉得麻烦。尔后无非你爱我我不爱你,我爱你又不能在一起,如此反复。到现在我发现竟无人在我的记忆里刻骨铭心。也许是因为对生活太满足,渐渐放弃很多幻想和追求,对于“爱情”,更觉得是想一想都让人心累的事情,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甘于毫无激情的生活,变成了一个了无情趣的人。 我年轻的时候外表沉闷,内心狂野,早早读了一本小说叫《渴望激情》,受到影响,觉得生活若是没有可想可念,那就可怜可叹。而现在年事渐长,精力不济,整日昏沉困倦,骨骼僵硬,腰颈酸软,就觉得如能安闲度日,平淡无澜,那便是最好的生活了,爱情什么的都是孩子们去折腾的事情,和我已经很遥远。 所剩只有现世安稳。就随便聊一聊家里那个人吧。他现在在深圳,但是我们之间并不觉得分离,彼此已成为对方习惯,不需要想起,也谈不上重逢。 我家先生,他外表温文尔雅,内在简单平乏。刚认识时候每逢浪漫节日,我还装矜持,等他自己领悟,然后送点什么惊喜。结果这种惊喜从来不曾出现。 他不知七夕。也从来没在七夕或者任何可以矫情一下的日子送过我惊喜。 他是这样的一个人,没什么情调,也不会花什么心思。 从一认识,就是这样的平淡无奇。 那是2009年,南方春天,我从惠州去他那里玩,回来时,他送我去坐车,是阳光微醺的清晨,路过面包店,我趴在柜台前,选择困难症又犯,他说那就每样拿一个吧。于是我拎着一袋子面包上了车。 面包浪费了很多。但那一年7月,我辞了工作,转聘到和他一个集团下的学校。 新的学校,从我的宿舍走到他的住处是20分钟。有时,我和同事去逛街,看中了衣服鞋子,或者只是累得不想走了,就打电话给他,他会在五分钟之内骑着摩托出现,给我们付款,送我们回去。 他是医生,在计划生育服务所坐诊。那时候我嘲笑他做妇科,还神经兮兮地采访他:“听说你们这行不是职业流氓就是性冷感,你属哪种?”他说:“不好意思,我正好就是不多的正常的第三类。” 那时候开心的事情就是在周末跟着他到下面乡镇做计划生育工作。那个服务站地处偏避,除了偶尔有个领导来看看,多数时间鲜有人至。我和他的助手——一枚活泼漂亮的小护士一起,翻检出各种套套到楼梯下的水龙头下装水玩,我们装了水,扎好口,就把这一个个水球摆在廊前地砖上晒太阳,水球沾了地灰,赤脚碰上去滑溜溜凉丝丝,非常有趣。我们玩得高兴,他出来了,我以为他会斥责我们无聊,结果他蹲下来,示范了一个动作,说:“你们这个口这么扎不对,要这样扎才好。” 他大我五岁,当年韩剧里不像现在推崇小鲜肉,大叔还占主流。于是我叫他大叔。他也就顺水推舟地把这个古板的大叔形象维持了下来,不为所动,故作深沉。我的同事都夸他儒雅内敛,沉稳端庄。只有我知道他有一颗多么幼稚的心灵。他居然熟悉差不多所有的动画片,而且还热衷于观看《喜羊羊与灰太狼》。 他是如此的幼稚,而我在他眼里却至少比他幼稚一倍。他纵容我就像纵容他的小孩子。他不干涉我的任何交往,只要我开心,他也就很高兴。 有一次我翻出了前男友送的一条手链,在他面前晃悠:“看喽看喽,某某送的哦。”他一笑,并不做声。后来那条链掉了,他翻箱倒柜地找,我翘着二郎腿在一边说风凉话:“找什么找啊,掉了你不是更开心。”他依然很平静,说:“我只是怕掉了你会不开心。” 我们住得近,有时候突然需要什么东西,就打电话给他,几分钟他就送过来,也许不是最好的,但必然是他诊所附近那家店最贵的。我生日前几天,他来给我送洗发水,我到楼下去接,他在裤兜里掏啊掏,掏出一个红丝绒盒子,我心里满是期待,想着不会是戒指吧?他要向我求婚了吗?结果盒子打开,是一条黄金和水晶串起来的手链。我有些失望,他还很羞涩,说是诊所的阿静陪他去选的,本来想生日当天送我的。 生日当天,他约我吃饭,在花店门口等我,我到达时他两手空空,我说:“玫瑰花呢?”他很为难,说他已经在花店门口来来回回走了三趟,还是没有勇气进去买。跟我商量:“你快点冲进去买一束了出来吧?我给你钱。” 而我们之间第一枝玫瑰居然是我送给他的。处理价,两块钱。我朋友说你这样做太没姿态了,我们以后都不认你了。但是她们还是拿出香水,往那朵蔫搭搭的玫瑰上狂喷了一番。 当初阻止我送李医生玫瑰花的同事,她在我对面的办公桌,每个只要能算得上的节日,她的老公都会给她送礼物,衣裙鞋袜,护肤品,金箔玫瑰,魔吻巧克力,零食,包包,金银首饰,鲜花快递……办公室里享有这样待遇女同事不止一个,李医生后来长期在我们办公室浸淫,居然不曾学会半分。 那条手链后来被我弄断了,金片撒得到处,他扫地时,跟我说:“我们家可真有钱,扫地都能扫出黄金。” 那是在我们结婚之后。结婚之前收到的可以算正式礼物的应该只有那条手链了。后来戒指倒是买了一枚,不到半个月被我踩扁。拿去修要等,于是换了一枚,可惜现在又不知被我扔在了哪里。我对这些昂贵的小玩意儿没什么兴趣,觉得麻烦,又要担心,掉了还会心疼。 结婚也很简单,没拍婚纱照,没互相要彩礼嫁妆,我自己买了两套婚纱和礼服,他扎了几个花车过来。酒席设在饭店,客人直接过去打麻将,嫁女儿的当天,我妈居然还有闲心一大早拿本书坐在堂屋里看。 我至今不知道他来迎娶我时装了几台花车。开婚车的是我们的一个朋友,我们上了车,他回头说:“我们开快点,把后面的全部甩掉吧。”于是他一溜烟的把后面的车甩掉了。 当时因为怕麻烦,跟他商量要尽量简单。现在回想,唯有对婚礼这件事情充满了遗憾,每每恨不得吹锣打鼓花红柳绿热闹世俗地再来一遍,然而也只是想想,即使婚礼再来一遍,他这个人,我舍不得换。 结婚以后,我还羞涩了很多年,“老公”的称呼喊不出口,于是称他“李医生”,而他叫我“李老师”,相敬如宾的样子。 后来他只在某个结婚纪念日带我去超市买了德芙,还是在我软磨硬缠之下。在路上我还恶狠狠地发话要拿最贵的,选的时候却还是拿了小小的一盒。 婚后我早已不再装清纯,每一个日子都要给他提醒,他想破头不觉得有什么礼物好送,于是说你自己选嘛,选好刷我的卡。 可是这有什么意义呢?平时我想要什么东西,选好了也是直接刷他的卡呀。 我有他银行卡的网银,平时转多少钱,他从不问用途,让人觉得转他的钱也非常无趣。 他回来照顾我生宝宝时,送我一个包,托同事在香港买的LV。大概听说包治百病,想让我坚强一点,尽量顺产。可是我最终没有坚强。在躺在医院的最困难的几天,他每日小心呵护,那几天,我被他深深感动,觉得这一次才真正爱上了他。 因为他一直想要女儿,小格子的出生让他很高兴,当年回来过春节,又一出手送了我一台IPAD。 2013年正月初四,我们的结婚纪念日,我追着他要了一天的礼物未果,他左推右挡终于熬到了初五早上,得意地跟我说,纪念日已经过去了,不需要送礼物了。我悻悻收手,结果跑到街上去转了一圈,回来进门我就把他暴打了一顿。 那一天是阳历2月14,西方情人节。街头到处玫瑰似火。 他不会说情话,有一天却突然来了兴趣,要对我表达忠贞,于是跟我说:“我这辈子只和你在一起,其它女的再漂亮在我眼里也不过是一堆器官。”——还真有医科生的特点,听得让人哭笑不得。当然,他现在早已不做妇科了。他大学本科是中医,后来进修了外科。 但这一年他终于学乖,正月初一早上就拿了一个大红包跟我商量:“我一次性把这一年的节日礼物买断行不行?” 红包里是一大叠连号的新钞。想到收不收反正都没礼物,于是我开心地笑纳了。 我也谨遵约定,这个七夕并未给他下达送礼通知。 但让我意外的是他竟然还记得这个日子,一早上微信上发我一串玫瑰。我说不要假玫瑰。 他说玫瑰虽假,心意是真的。 好吧。我姑且相信。


三月十五日上午九点,我赶到九石路口,精选了一个卖清明祭拜用品的摊位作背景,在一大抱用来插在坟前的鲜艳的塑料花前摆了个“她在丛中笑”的惊悚破司,完全不顾女摊主的白眼,自以为风情万种地翘首等待大家第一时间看到惊艳背景下的我。 还没等我甩好头发,一辆依维柯由远及近,慢慢减速,一只厚大的手伸出车窗,向我示意。 这只手我认识,荟蓉姐作过特写,是行之无疑。 我马上冲过去,一上车,就看到了汉帝,他前几天说已厌倦尘嚣,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今天能够出现,真是令人欣喜。 我坐在荟蓉姐的身边,她今天穿了一件满是小花朵的毛衣,又美丽又轻灵,又活泼又清新,就像春天里的一只小梅花鹿。 荟蓉姐站起来介绍车里之前不太见面的之社兄弟。 其实我已经看到了之侠,她面若满月,白里透红,一看就很大家闺秀,让人倾慕。 后面的楼之兄,平之兄,还有之香和之闲,我不太好意思使劲回头去看。只有后座的鸣之老师,近水楼台先得月,我立刻急切地表达了景仰。 大家开始分吃东西,之侠说:“我这里还有几个包子,谁要吃?里面有肉的哦!” 大家都热情地回应肉的事。 我在心里默默为之侠点了32个赞:果然是吃货同门,同道中人啊。让人感动。 之弘说:“我给你带了一大包零食,太重了,扔在建汉车里了。” 哦??哦耶!!! 最开始被在车上议论的是叨客。他的一首写给之玉的《暗恋》,内容火辣,效果火爆,被争相传诵,奉为名言。之侠借此开始讲叙她和之玉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并得出真理:之玉连女人都能吸引,吸引个把叨客不是情理之中理所当然么? 在之侠的描叙中,我几乎可以听到之兄们在心中对之玉求互粉求关注的充满渴望的呼喊声,玉粉团迅速扩大,叨客形势告急。 中途大家去了个厕所。为了方便交流,之蕙姐先上车占领了汉帝的座位,汉帝只好屈尊坐我旁边。本来挺活泼的汉子开始一路无语各种高冷各种深沉。 路渐开阔,我们到了月湖公园。 下车后我们欢呼雀跃,拾级而下,看准了旁边三棵成林的桃花树,一路践踏到花下。 我看到桃花旁边巨石上二字,不知是“大种”还是“云种”,又有何意?中国书法精深玄妙,真是让人傻傻分不清楚。 大家很快为拍照而忙。败之兄身处美女之中,得意忘形,公然破坏环境,折柳条数枝,绕而成圈,然后我们各各头顶此圈套作萝莉状作村姑状作疯癫状作痴呆状,愉快留影。 等到我们退出公园,在门口看了“大雪”“小雪”两块大石,我才结合上下文,推敲出刚刚看到的巨石是二十四节气中的“芒种”。总算是没有留下遗憾。 雨渐大,下雨天留客天,我们在农家饭庄用餐。 饭庄前两棵奇树,说叫“枸骨”,有性别之分,一雌一雄。 饭间野味之鲜,同饮之欢,不多赘言。 平之兄过来敬酒,我问之弘:“这个平之兄是不是……” 之弘:“对!就是写同狗的那个。” 我:“哇,偶像!我要去和他碰一杯。” 之弘:“你的偶像不是王涛吗?” 我:“今天先换一下,换一下。” 之弘:“真是朝三暮四!你还有没有一点原则?” 呵!原则这种东西我怎么会没有? 当我很讨厌的一个人的时候,如果这个人突然说喜欢我,我就会一点都不讨厌对方了。就是这么有原则,无法讨厌一个有眼光的人。 我毅然地去和我的偶像碰了一杯。 大家酒后被墙上字画吸引,但是书法这种东西,岂能容人一眼认出? 我心下大喜,天赐良机,此时不卖弄更待何时? 于是迅速摸出手机,打开百度,输入大家刚刚认出的几个关键字,哇靠,网速真给力。 我心中默记一遍,款款起身,清清嗓子,迫不及待地对大家说:“来吧,让我来给大家把这首诗读一下。” 一诗念罢,大家纷纷赞叹,我更是摇头摆尾,得意洋洋。 汉帝:“那这个书法家的署名你认得出吗?” 我:“这个……大家先聊。我突然想上个卫生间,” 饭后大家登车,汉帝吸取教训,迅速地冲到车上,到后面找了个风水宝座,剩我在前面独自恼火:我是有多讨厌多没人缘?真想振臂大呼:“靠谱小叶妹,诚征男同座。”又怕效应不好,无人反应,最后还是自取其辱。 正无限幽怨与纠结间,只听“咔嚓”一声,行之靠车门的折叠椅坏了。他只好坐到我身边来。 我在心里握拳相击,暗爽不已。这就是缘分,这就是天意啊。真是做梦都不能想到,还可以和天门第一勇士并肩而坐。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汉帝我谢谢你。 路过一个景点,停车颇多,叫“小狗抓鸡”,主要内容是有个饭店养了一只小狗,你去点一只鸡,这只小狗就能帮你抓回来。行之问大家要不要看,我倒是兴致盎然,但是大家都一副见过世面的样子,说不看不看。 车继续开,我在心里想着狗能抓鸡,不知猫可不可以,要是训练出个小猫抓鸡,是不是也挺有意思。正在猫啊狗啊鸡啊的没想清楚。茶花园到了。 “哇,茶花!” “噢,茶花!” 茶花之盛之美令我几乎失语,只能感叹,终于憋出一句诗来:“啊,茶花呀,你真美!”然后没了下句。 大家在茶花树间各种摆拍各种轻佻各种沉醉。 突然看到汉帝和孙老师对着远处两座山峰指指点点,挤眉弄眼。我偷听到他们零星的话语,忙顺着观察,果然是形状正点,丰盈饱满。他们两个要以此为背景合影留恋,并一再强调“两座山头都要拍下来”。看着镜头里汉帝暧昧的笑容,我不禁摇头暗叹:果然是再纯洁的衣冠都掩饰不了某男猥琐的内心啊。 下得山来,我们向京山城进军。 路过油菜花田,四顾无人,大家忍不住深入花田,假装惊叹,假装从未见过,假装陶醉,作娇羞状拍照无数。只蹭得满脚黄泥,才施施然冲回车内。 车上宽哥接到一个电话,说有朋友要安排我们到京山最豪华的KTV唱歌。我心里一阵欢呼:怕是又有机会一展我破锣似的歌喉了,转而又有隐隐担心,如果我没退路地唱了歌,不知道今天这车朋友还有没有得做。 我之前也曾经多次告诫我的同事们,说我这辈子唯一见过的一个真正五音不全的麦霸就是我。他们开始不信还骂我谦虚,直到和我一起去了KTV,他们才相信我说的话。并且自那以后他们组织唱歌这样的活动尽量避开我,连风声都不给透漏。 但是很快有有声音传来,说不去唱歌。 于是我们先去烈士公园玩耍。 烈士公园真大呀。我们又是各种摆拍,随后大家各自走散。 汉帝说:“看,灰机。” 我开始以为他要玩什么老套路的障眼法,结果居然真的看到了灰机,灰蒙蒙的被架在水泥撑柱上面,据说是当年日军侵华所用。 写抗日小说的楼之老师当然非常感兴趣,在灰机底下逡巡良久,又和渊博的走之老师议论良久。 我听到汉帝在讲电话:“……请大家吃饭?不用了,有安排了。过几分钟就到?好滴,好滴。” 我问:“有朋友要来?” 汉帝:“是啊。” 我:“男的女的?” 汉帝:“男的。” 我:“帅不帅?” 汉帝:“这个……比起我应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真的?!求介绍!!求勾搭!!!” 汉帝:“小叶,你的节操掉了。” 参观完公园,我们去了宽哥的朋友黄总的餐厅,这餐厅真大,曲曲折折像迷宫,我们终于穿到了尽头的包间。 大家你推我让,最终通过选举和自荐的方式确定了麻将选手,开始战斗。 我和之弘坐在沙发上喝茶吃水果聊天看手机。 我翻开手机上刚在油菜花田里照的美照给之弘炫耀:“看,这个照得好。” 之弘:“嗯,该遮的都被花遮住了。” 之弘翻出手机照片给我看,说:“你看我过年时的照片,好不容易长了几斤肉,过完年,马上瘦了八斤。瘦了照相就是不好看。” 我扭过头去装作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跟一个资深女胖谈体重,还能不能愉快地聊天了? 桂花雪梨茶真好喝呀。 晚餐也好丰盛呀。 请我们吃饭的黄总也好帅呀。 晚饭后还是去了黄总的KTV。KTV好豪华呀,里面的美女穿着白衣蓝裙,拎着精致的小手包,真美呀。我们上了二楼,到处是巨幅的画,美丽的雕塑,墙壁也是亮亮的透着光,感觉就像置身于阿拉伯神话中的宫殿,真想问一下穿着胸前绣有金丝花纹的白衣服的侍应生:“你们这里有没有阿拉丁神灯?” 歌唱了一会儿,大家真该庆幸没有被我拿到麦,只是趁着喧嚣,浑水摸鱼,跳舞嬉闹。 天色不早。打道回府。 路上我终于还是睡着了,陡然惊醒发现自己的脑袋快歪到行之肩上,马上坐正,偷眼看行之衣服有没被我沾上口水,发现没有,心中稍安。突然想到《撒娇女人最好命》中的桥段,又有点遗憾,没有流点口水,也好装作擦拭趁机揩油。唉,世间事总难两全。 在中百下车已经九点多。和楼之老师握手告别,楼之老师慈祥地笑着说:“好小的小姑娘。” 我在心中马上竖起大拇指为楼之老师点赞:识货! 今天装嫩成功。 送走了鲁老师,送走了刘老师,送走了之闲,终于只剩下我和汉帝了,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钻进了他的车,终于等到这期盼已久的时刻。 之弘说过的那一袋子零食好好生生安安静静地躺在他的车上。 我一把抓住了零食袋,一边催促汉帝快点开。终于到家了,我抱着袋子进了家门,连一粒糖也没有给汉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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