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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启动超标小麦临时收购处置工作 收购截至9月30日


荆楚网 针对今年小麦收获期间,我省大部分地区遭受连续暴雨、大风天气,部分小麦出现不符合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指标情况,我省已于6月8日启动超标小麦临时收购处置工作。省粮食局相关负责人6月12日对媒体表示,启动该工作,旨在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维护粮食食品安全,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


根据方案,此次临时收购执行时间从6月8日到9月30日 ,超标小麦为整理后仍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小麦(以下简称质量超标小麦)及真菌霉素(必检指标)含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要求的小麦,按照“政府主导、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向销售、全程监管”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收购处置主体责任。


方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的超标小麦数量、分布等情况及时掌握,并按要求决定是否启动、何时启动小麦临时收购。收购的计划数量,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报省相关单位审核,作为申请贷款计划的依据。收购价格由县市区粮食部门牵头,财政、物价等部门配合,按照不出现农民“卖粮难”、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和质价相宜的原则,根据超标小麦的质量、市场等因素,共同协商,依质分类,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一次性确定(指同等次的超标小麦收购价格),并逐级上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备案,要以市州为单位做好所辖县(市、区)及毗邻县(市、区)之间的收购价格和启动时间的衔接。


根据方案,超标小麦处置实行分类销售,销售方式销售价格由县级粮食部门报县级人民政府确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175-2016)要求的小麦不得销售给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质量超标小麦必须销售给企业,不得销售给粮食经纪人。食品安全超标小麦,必须选择定向竞价销售或者定向自主销售的方式,经检验符合饲料或工业用粮标准的,按规定用途处置。无以上使用价值的,进行无害化处置。


据悉,临时收购的超标小麦由县(市、区)负责及时组织销售,2019年3月底必须销售完毕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四等和五等小麦,由各地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


麻洋镇突飞村的村民希望政府给一个公道,称村委负责人把农民粮田私自卖了,农民还如何生存?几十户的农田就被卖了,根本无法生存了。希望父母官,还望能积极处理这个事情,给出一个公正的答复!!!

但是,来自麻洋镇政府的回复:收到村民的诉求后,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此事,迅速组建工作专班进驻该村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突飞村位于天仙公路北端的100多亩农用田,已于2017年7月由农户流转给天海龙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并已领取土地流转费用。目前天海龙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正在此地块上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天海龙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曾在突飞村2、3组考察土地流转事宜,用于种植高效设施农业,意向流转规模200亩左右。突飞村村组干部在未向镇政府请示的情况下,于2017年12月12日开始在2组和3组按土地流转政策进行宣传发动,组织部分村民讨论土地流转事宜,征求村民意见,未果。目前该项目已停止,尚未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也无任何强行流转行为。不存在您所反映的“粮田被卖”这一说法。二、目前进展情况1月25日上午,麻洋镇工作专班在突飞村办公室召开村级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议,会上形成一致意见:一是突飞村2、3组土地流转工作停止;二是冬季过后、群众春耕生产前,做好土地还原工作;三是镇纪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继续进行调查处理。感谢您对本项工作的高度关注和热心提问,我们会继续加强监督,妥善处理好您所反映的问题。

究竟是农户自愿还是村委擅作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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